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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现个多自杀QQ群 成员相约自杀多为20多岁男子

来源:大洋网 时间:2013-04-06 17:50:41

 

  或涉嫌故意杀人

 

  网友相约自杀的悲剧发生后,有网友评论称,“网络运营商不是应该对网络平台上的有害信息进行监控吗?现在造成悲剧发生,是否应该负上责任呢?”

 

  对此,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容绍云表示,网络运营商实际上只是提供了一个信息传输的平台,发生网友通过网络平台相约自杀的事件,运营商并不用承担法律责任。

 

  容绍云还表示,如果有网友相约自杀事件发生,参与其中但最后“幸存”的网友,则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因为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既然没有死去,就有义务阻止事件发生,而不是自己逃离。”

 

  专家:

 

  完善自杀干预机制

 

  针对网络上青少年“相约自杀”的事件,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表示,之所以会“相约自杀”,“反映出这些轻生者大多内心不坚定,有孤独、恐惧的心理,因此借助网络征集自杀同伴,互相壮胆。”彭澎说,产生自杀倾向的主要原因,则是现代社会的成员容易产生焦虑感、抑郁感,他们对生活、感情,甚至对整个社会都产生了失望感。

 

  彭澎表示,要预防“相约自杀”,就要预防个人产生自杀念头,应通过多种教育方式,让大家学会珍惜生命。“此外,及时发现和干预是关键,对于自杀,我们社会需要有一个完善的防范机制。”

 

  (相约自杀的幸存者)有义务阻止事件发生,而不是自己逃离。

 

  广东安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容绍云

 

  这些轻生者大多内心不坚定,有孤独、恐惧的心理,因此借助网络征集自杀同伴,互相壮胆。

 

  广州市社科院高级研究员彭澎

作者:  责任编辑:刘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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