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河北邯郸事故致两人受伤

沈燕军 摄 近日,邯郸市交警支队第三交警大队接到群众报警称:“在邯郸市复兴区铁路大院内,一辆电动汽车撞伤行人,请求公安机关处理。”接到报警后,三大队事故中队民警立即组织民警前往事故现场进行勘查、调查取证。经初步调查得知:“10月11日16时许,年近六旬的市民赵某在已取的摩托车驾驶证但未取得四轮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且醉酒后驾驶着自己新购买的时风牌电动汽车到铁路大院驾车出行,驾车倒车时,不慎将两名行人撞倒后碾压,其中一名伤者伤势较重。” 事故中队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大队长邵永峰进行了汇报,大队领导对此事故高度重视,指示事故中队抓紧时间走程序,不能让伤者家属认为公安机关不作为,尤其在“两会”召开前夕不能引发信访案件。 事故中队在事发当日,以赵某未取得四轮机动车驾驶证,驾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予登记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将其先治安拘留,收集赵某醉酒等相关证据后,以赵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将其刑事拘留,现赵某羁押于邯郸市第一看守所。(记者林呈军 通讯员吴阳 李海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