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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初现都市“贫民窟”隐患 位偏质劣配套少

来源:经济参考报 时间:2010-12-10 10:09:39

  在全国率先开展保障性住房制度探索的厦门市形成了“厦门模式”,具体做法包括: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建设采取同步规划、统一布局。保障性住房按照商品房标准进行建设,包括小区绿化、空间距离和活动场所等。在保障房分配上,没有专门的“廉租房小区”或“经济适用房小区”,对房屋保障类型不做事先规定,根据住户需求灵活调节,不同收入、阶层的人群混居。

  物业管理方面,厦门市的做法是由国企受政府委托来开展服务,内部有专门的监管员来监督,另外每个小区都有居委会、派出所等,实行综合治理。这样有助于避免出现贫民窟常见的脏乱差、嫖娼、赌博等各类问题。

  “贫富混居”的保障房建设模式被不少城市采用。然而,收入水平相差较大的不同群体“被混居”,却很难真正融合在一起。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北京比较多的做法是商品房小区配建保障性住房,但也存在负面问题,比如一个很高端的商品房小区配建廉租房,不可能完全成为一体,贫富之间的差距对于收入较低的家庭成员包括下一代都会造成不利的影响。

  有专家认为,“贫富混居”和“成片开发”均不是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问题的好办法,不妨考虑“小片开发、集中居住、分散布局”的思路,利用城市建设的小片余地或专门划出小片土地进行开发,限制保障房小区的建设规模;使符合条件的低收入者集中居住,但户数和人数不宜过大;在小区布局上将保障房分散到各个区域,防止同一区域密度过大。这样,既能够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住房问题,又能防止由于低收入群体居住规模过大和过于集中而产生的社会问题爆发。

  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此前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介绍了重庆公租房的建设经验:在500平方公里的新城区建设21个人口集聚区,每个聚集区里塞一个公租房项目。公租房的人跟商品房的人住在一个大的区域里,可能是不同楼盘,但是在一个方位里,就形成了混居,不造成不同收入人群的心理落差,不形成新的城市“贫民窟”。

  而且,公租住房分布在轻轨沿线或交通、环境、配套等条件较好的地区,平均容积率控制在3.8,完全参照商业楼盘的标准设计,配套有学校、医院、商场、健身等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甚至每5户还设置一个地下停车位,并含有400元/平方米的简约装修。

  陈国强认为,避免保障性住房沦为贫民区,应该从交通出行、生活配套、就业安排上进行综合考虑。保障房选址要在轨道交通或者快速交通沿线,建立和主城区的联系;生活配套包括学校、医院、休闲设施的建设;保障性住房不能只有单纯的居住功能,需要有一定的产业作为依托,就地解决部分人群的就业和收入来源的问题。

  避免城市“贫民窟”

  重庆廉租房与商品房“插花”建设

  □记者 徐旭忠 重庆报道

  近年来,各地为了解决部分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大力推进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然而,有来自社会各界这样的质疑:那就是大规模集中建设保障性住房,众多低收入人群聚集在一起,会不会产生城市“贫民窟”?

  记者近日在全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试点城市的重庆市采访了解到,近年来,这个市在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中,通过采取“混建制”、“小集中、大分散”、高标准配套设施建设等措施,防止保障性住房聚居区成为城市“贫民窟”,让住在这里的困难群体生活地更美好、舒适,更有尊严。

  “小集中、大分散”

  每天的茶余饭后,家住江北区山水丽群(一期)廉租房小区的老人杨清富都会在小区内逛逛。今年70岁的杨清富原来住在江北区观音桥一带,一家四口人曾租住一个只有20多平方米的房子里,因属城市低收入群体,前两年申请了廉租房,住进了政府修建的廉租房小区。杨清富告诉记者,他现在住的房子有50多平方米,两室一厅,厨房、卫生间都有,还有阳台。他不无感慨地说“真没想到在我的有生之年,还能住上漂亮、宽敞的房子!”

  杨清富带着记者在小区内转了转。记者注意到,虽然是廉租住房小区,小区内的环境、配套不逊于主城区的一些商品房小区。小区内绿草茵茵,绿树成行,干净整洁。小区的配套也十分完善,专门有物业管理公司对小区进行日常的保洁、安全等方面管理,配套有医务室、幼儿园、附近还有农贸市场,日常生活十分便利。

  江北区房管局房改政策科科长肖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了避免廉租房小区成为城市“贫民窟”,江北区在规划廉租房小区时就做了充分考虑,采取了“小集中、大分散”的模式,那就是每一个廉租房小区规模不宜过大,一般在几万平方米。以江北区规划建设投用的山水丽群(一期)和“山水桂苑”为例,山水丽群(一期)的建设规模只有4万平方米,山水桂苑小区的建筑面积只有1.8万平方米。

  据肖辉介绍,在实施廉租住房保障工作中,江北区根据实际情况和住房困难家庭的要求,采取了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两种保障形式,在实物配租之外采取了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保障对象可根据自己的情况在主城区租房住,这在客观上有利于避免集中建设可能带来的“贫民窟”现象。截至2010年三季度末,江北区保障困难家庭4106户,其中实物配租806户,租金补贴979户。

  配建制:廉租房与商品房“插花”建设

  今年以来,为了破解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重庆市借鉴国外经验,在全国率先大规模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以下简称“公租房”)。根据重庆市规划,在未来三年内,重庆市每年建设1000万平方米公租房,共3000万平方米。此后,重庆市将根据城市发展和社会需求,再建设1000万平方米的公租房。

  在公租房建设中,重庆市提出将公租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三位一体”,采取无差别的“混建”模式,高标准、高品质规划建设,与商品房巧妙有机地融合,让中收入群体住房拥有与商品房住户同样的生活起居环境,减少贫富差异感。

  “在公租房建设上,我们确保做到规划布局均衡、交通出行便利、配套设施齐全、居住环境适宜。”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局长张定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说,重庆市规划的公租房小区均布局在内外环线之间的21个人口聚居区中,公租房住户完全与商品房住户有机融合在一起,共享小区环境和专业物业公司的管理与服务,避免社会阶层隔离和形成“贫民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同时,公租房户型面积为35-80平方米,60平方米以下的占85%以上,按建筑面积的10%进行公建配置,并含有400元/平方米的简约装修。这些系统化的考虑,可以保证入住公租房的中低收入阶层,享受到中档商品房的居住标准。

作者:施智梁 白田田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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