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沧州电(记者 张汇)一辆挂着“冀O”牌照的轿车将一对骑电动车的母女撞飞,当母女两人倒在血泊中时,“冀O”车司机竟不顾伤者安危弃车逃离。这是9月28日发生在青县的一幕。
■“冀O”车撞人司机离去
9月28日13时50分许,沧州市青县南环桥西50米处发生一起车祸。一辆黑色广本撞上一辆电动车。广本车的左前方车体破损,车灯撞坏。
据目击者称,电动车被撞出去15米左右,车上当时有一位约30多岁的女士和一位60岁左右的老太太。年轻女士当场便不能动弹,两人的口中、身上 都有鲜血流出,场面很是吓人。“广本车上的司机没有下车救人,而是迅速离开了现场。当时广本车上另有两名乘客,也没有参与救人,后来也离开了现场。”一位 参与救援的路人说,过往行人纷纷拨打了120、110和122进行报警。几分钟后,一辆过路车的好心司机将伤者送往医院。
黑色广本车被遗留在现场,人们发现当事轿车挂着“冀O13×××”的牌照,对于司机不负责任的表现,目击者都很气愤。经交警现场勘查后,该“冀O”牌照车被交警部门拖走。
■受伤老人确诊骨折
记者从青县人民医院了解到,两位伤者是一对母女。
当日的事故造成60岁的老人下巴外伤进行缝合,小腿部骨折,肿胀疼痛。34岁的年轻女士头部受伤,腿上有一条口子,进行了缝合,脖子有扭伤。所幸两位伤者均无生命危险,已住院治疗。
28日16时许,记者致电青县交警部门。据一位不愿具名的警官介绍,车祸并未造成重大伤害,但司机的这种做法却引发了家属的强烈不满,司机应该与受伤者尽快说明情况,承担责任。
■交警核验“冀O”车牌
在事故发生后,多位目睹了车祸经过的路人表示,当事“冀O”轿车司机弃车离开不救伤者应受到惩罚,同时强烈要求警方公布其身份,以正视听。
据沧州市交警队办公室一位女士介绍,“冀O”牌多为公安系统用车,但具体到某一车牌号是否属于公车,还需到车管部门去查证。
当日17时,记者再次致电青县交警队获悉,当事“冀O”车司机已到交警部门投案,警方正在核实其“冀O”牌照的真伪,案情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当日18时左右,一位自称为伤者家属的男士致电记者称,当事司机已经联系上了伤者家属,表示愿意承担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