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郯城15警员网上举报公安局长 举报者否认告黑状

来源:大众网-经济导报 时间:2009-07-31 10:02:43
导报记者 梁士兴 济南报道

  近日,山东郯城县公安局15名警员网上实名举报该县公安局局长变卖国家资产、变相贪污等问题,该县公安局局长孙钦刚就此对媒体表示,牵头人是因不满违纪被处理而告黑状。

  7月30日,经济导报记者致电举报牵头人张霞,她否认因不满违纪被处理告黑状的说法,并表示她个人不存在违纪行为,工作一直很优秀,存在违纪违法行为的是孙钦刚,举报材料反映的情况都有事实佐证。    网帖经媒体曝光后,孙钦刚曾对媒体表示,举报材料中的情况皆是“子虚乌有”,实际上是有些人因不满违纪被处理而告黑状。

  不过,现任郯城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副大队长的张霞对此予以坚决否认。她告诉导报记者,自己已经注意到孙钦刚在媒体上说部分举报人存在违纪行为的说法,“如果15名警员中谁有违纪行为,包括我在内,可以把违纪行为摆出来,哪方面违纪,怎么处理的?”

  相反,张霞认为自己不仅没有违纪,而且一直是个工作很努力、很优秀的人。她提供的资料显示,“2006年,张霞担任户政科长职务,户政工作成绩突出,获得全市换发‘二代证’工作第二名、全市户籍民警练兵比武第二名、全市户政系统综合考核第二名等荣誉,(其所在的科)被临沂市公安局授予2006年度户政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张霞承认自己在举报事件中起着牵头作用。她透露,其实孙钦刚自2004年3月任郯城县公安局局长以来,与局内警员关系就“非常紧张”。去年4月份他们就开始举报,也曾到山东省公安厅反映孙钦刚的问题。她告诉导报记者,上级有关部门派人下来调查,但是并没有查被举报者的问题,而是挨个找举报人去谈话,举报人一谈起举报内容就被制止,举报者反而成了被调查对象。无奈之下,他们采取了实名制举报,而且举报情况都是有事实依据的。

  张霞称,违纪的不是她,而是孙钦刚,他不仅违纪,而且违法。在近4000字的举报材料中,列举了孙钦刚贪污受贿、变卖国家资产、违规集资建房、打击报复、重用提拔一部分有严重问题的人员等诸多问题。网贴中还列举了事例予以佐证,并称“以上举报材料绝对真实,如有虚假,举报人愿负法律责任”。

  孙钦刚在接受采访时向媒体透露,因违纪被处理的还有原任某派出所所长陈卓,现在是一名普通民警。张霞证实,陈卓原任郯城县公安局黄山派出所所长,目前没有职务。网上公布的举报材料显示,15名民警均公布了具体职务,不过,有6名是原职务。导报记者试图电话联系采访陈卓,但他的手机一直无法接通,发给他的短信,截至发稿时也没有回复。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导报记者拨打了孙钦刚的手机,不过接电话者否认是孙钦刚。但张霞证实,导报记者拨打的确实为孙钦刚的手机。

  此外,对于部分举报人否认参与举报一事,张霞称,参与举报时都是自愿签名,至于现在有些人为什么不承认,她也不清楚。此前,参与举报的陈卓曾表示,举报信上确实有他们的签名,只是因为现在有几名参与联名举报的警员已经被提拔,不承认参与了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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