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岁多父母就离异了
邓玉娇失眠已经有两三年了。2007年,她在浙江打工,从那时起晚上就睡不着了,她曾到过武汉、恩施等地治病,但反反复复始终没有明显效果。
邓玉娇的童年充满孤单和不幸,而且基本上在乡下度过。1岁多时父母就离婚,然后又各自成家、生子,邓玉娇辗转在父、母和外婆家长大。2岁多时,她在外婆家住,曾被开水烫伤,至今腹部还留有伤疤。这使她在成年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非常自卑,也直接导致了她和母亲一直关系紧张。
母亲张树梅说,邓玉娇小学学习成绩不错;初中时她亲生父亲在车祸中遇难,从此她成绩下滑;高中读了不到一年,她就去福建的鞋厂打工了,那年她才17岁。
2005年,张树梅到野三关镇工作,邓玉娇跟着来到了镇上。邓玉娇在2006年结识了在雄风宾馆上班的杨红艳。后来邓玉娇又去外地打工,今年2月份,为了治疗失眠回到野三关镇。此时杨红艳已成为“俏佳人”服装店的老板,邓玉娇的老朋友们也有了新据点。大家发现邓玉娇变化很大,“她穿着时髦,也不像以前那样内向了”。身高1.65米,体重45公斤,加上本来就俊俏的脸庞和时尚的打扮,邓玉娇成了朋友们眼中的“美女”。4月初,邓玉娇决定去雄风宾馆“梦幻城”KTV上班。
“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算新闻”
雄风宾馆的服务员对邓贵大等人印象很深,“他们是常客”。
邓贵大的妻子郑爱芝回忆说,最近这一年是丈夫最累的一年,周末就没有休息过,“协调和应酬,这几乎可以解释招商办日常工作的全部”。“在邓贵大出事前,官员出入娱乐场所,不算新闻。雄风宾馆的特殊服务在这儿很有名气。”镇上一名干部说,野三关镇处在交通要道,随着沪蓉西高速公路、宜万铁路的开工,镇上新增了近万人的外来人口,最终带活了娱乐行业。
她拿出手机自己报了警
5月10日晚,邓贵大一行8人到雄风宾馆时,邓玉娇正在宾馆“梦幻城”水疗区包房内洗衣服,黄德智问她是否可以提供特殊服务。邓玉娇说,她是KTV的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之后,邓玉娇就到隔壁服务员休息室,黄尾随而来。在休息室中的唐芹(是邓玉娇、杨红艳的朋友)见场面混乱,赶紧去找水疗区主管。
据警方发布的信息,邓贵大当时拿出一沓钱,说来消费就应得到服务,并拿钱朝邓玉娇头、肩部扇击。邓玉娇称有钱她也不提供洗浴服务。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玉娇准备离开休息室时,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去,导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邓贵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
法医检验结果称,邓贵大左颈部刀伤割断动脉并划破气管,右胸部刀伤穿透胸腔刺破右肺,两处均系致命伤,死亡原因为失血性休克死亡。
杨红艳赶到现场时,邓玉娇瞪着眼,咬紧牙,紧紧握着一把水果刀。之后,邓玉娇拿出手机自己报了警。
两次爱情令她很受伤
16日晚上,邓玉娇出现在电视里,她被绑在恩施州优抚医院的病床上,旁边还有另外两名精神病人。邓玉娇共有19秒的镜头,她不停地哭喊:“爸爸,他们打我……”杨红艳边看边哭,她发现网上有人称邓玉娇为烈女、侠女,但事实上,她知道邓玉娇精神上早已出了问题。她说:“朋友已经都察觉到了,她最近一个月脾气特别古怪,很暴躁,谁也不搭理。”
据杨红艳介绍,在不到两年的时间里,邓玉娇经历了两段感情。第一次是在去年,她发现男朋友已经有家室。第二次是今年4月下旬,她曾去浙江,回来后发现男朋友的电话再也打不通了,当时她变得歇斯底里,经常在朋友面前失声痛哭。杨红艳说:“邓玉娇不想做烈女,如果她还能恢复正常,她会说‘我只想保护自己’。”
该案的疑问实在太多了。除了法律疑问之外,还有更多的“潜疑问”。诸如:
其一、案发时,邓贵大手中挥舞过一沓钱,并用这个对邓玉娇“鞭面以币”。这钱是谁的?是邓贵大自掏腰包请两位同事嫖妓吗?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公款?不敢想象。老百姓纳税养着官员,如果官员用这钱去嫖老百姓家的闺女,公款就这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真是可怕!
其二、邓贵大留下的名言:“这是服务场所,你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这句话怎么看都觉得跟林嘉祥的话有异曲同工之处:“你知道我是谁吗?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和市委书记是山东老乡。我卡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敢跟我斗,看我怎么收拾你们。”其实,官员嫖娼并不稀奇,官员嫖娼被刺死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但这类官员言语中所表露出的为官心态,即“朝廷官员,有钱有权,可以想嫖谁就嫖谁,不嫖白不嫖,嫖了也白嫖”,难道已经成为普遍心态了?真是可怕!
其三、色情服务至少到今天还是被法律明令禁止的,党纪、政纪规定也很明确。根据《党员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嫖娼、卖淫,或者组织、强迫、介绍、教唆、引诱、容留他人嫖娼、卖淫,或者故意为嫖娼、卖淫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或者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但是,当地政府官员居然频繁光顾色情场所,这就不是原则性不强、道德缺失的问题了,难道在当地还有另外一套法律体系、另外一种执法理念、另外一种道德观和价值观吗?可惜,现如今,邓贵大的另外两名享受“共嫖之雅”的同事仍不知所踪。难道当地县委、县政府及其纪检监察部门还不知道这一臭名昭著的“嫖案”吗?还要继续培养干部们的“嫖胆”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