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众场面(图片来自网络)
4月23日上午,浙江省温州市在瓯江帆影广场举行“严打”整治公开宣判处理大会,公开逮捕65名犯罪嫌疑人,并对32名刑事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当地媒体报道宣判处理大会时,用了“广场上挤满了上万名前来观看的群众”这样的话。(法制日报4月27日)
法院未作出审判前将嫌疑人示众,这样的做法是对是错?这件事情经媒体报道后,迅速在网上掀起讨论的大波澜,网友们对此议论纷纷,表达自己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重庆一网友说,“强烈支持对罪犯公共场合示众,就是这些犯罪分子应得的。又没有在公共场合故意打骂羞辱他们,并没有侵犯隐私与羞辱谁,只是因为他们犯了事而公审公示,非常好,难道一个人犯了罪还成了个人稳私了?”
广西崇左一网友也表示支持示众,“支持示众,若不是这样怎么震慑违法犯罪人员?怎么大快人心?古人云:君子好财取之有道。人家阿拉伯国家的还砍掉盗窃者的手臂、割掉强奸者的阴茎呢,示众算什么?”
湖北一网友的言论更激励,他说,“好极了!早该如此!当一个人决定踏上犯罪的不归之路时他就应该有放弃一切的觉悟,包括尊严!我们都不是圣人,没有那么多的同情与怜悯去施舍!既然这些人可以舍弃自己的父母妻儿亲朋好友去做为世人所不容的勾当,那么他们就不需要用一副慈悲圣人的面孔来对他们施舍你那廉价的同情!也许他们有什么苦衷,但是这些人绝对不会想要用这些来博得你们的同情你们的眼泪,因为他们比你们强!一个弱者有什么资格去同情强者!”
有网友对温州警方的做法持不同看法,江苏常州一网友说,“网上有好多人不知道论题就开始争议。我们争论的不是该不该将嫌疑人游街示众的问题,而是讨论在法院未作出审判前将嫌疑人示众,这样的做法是对是错。我认为,国家实行的是‘无罪推定’原则,即在法院还未正式判决某人犯罪前,这个人只是嫌疑犯,而还不是罪犯,而在这个时候把嫌疑犯当罪犯示众,还要法院判决干什么?还要律师干什么?只要公安认定是犯罪就是犯罪,就难怪有这么多的刑审逼供,就难怪会出现‘躲猫猫’事件了。”
常州网友的说法立即遭到温州当地网友的反驳,网友“立刻解决”说,“强烈支持温州警方作出的决定,对那些不法分子就该严厉打击。温州流动人口多,一些好逸恶劳者乘机而入制造事端,给当地警方增加了很大压力。我来温近10年,目睹了温州治安的变化,这与警方的努力是分不开的。不要动不动就是这个专家那个专家,专家能制止犯罪吗?凡事都要讲究因地制宜,在这样的环境下能和犯罪分子讲理论吗。中国我只佩服袁隆平,他才是真正的专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