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考察名义出国停留了13天,但只有半天时间是在与邀请单位座谈。4月21日,记者从全省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会议上获悉,武汉市某交流服务中心两次组团公款出国(境)旅游,被中央纪委通报。目前,纪委监察部门已作出决定,这家交流服务中心及其主管部门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处分。(4月22日长江商报)
看了这个报道,笔者认为,对武汉这个典型的公款出国(境)旅游团通报后的处分有点不痛不痒,应该一针见“血”才能起到惩戒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和对外交流的逐步扩大,因公出国(境)工作对配合国家总体外交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地区和部门的党政干部巧立名目公款出国(境)旅游,群众对此反映强烈。《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给干部公款出国(境)设置了警戒线、高压线,一旦违犯就该严惩。被中央纪委通报的两次组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武汉市某交流服务中心只受到了处分,这处分是通报,记过还是异地做官?一针见“血”处分就是要疼到心里。首先对触及高压线的官员应该免职。其次是追究批准组团出国的上级政府部门单位领导的责任。三是,这次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一切费用,一律由团组成员个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