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19日为止,新疆乌鲁木齐73个小区1.4万订户已经4天没有收到《都市消费晨报》了。原来,该报被地产开发商广汇集团封杀,报纸不能进开发商旗下任何楼盘。小区物管告示“限制投递员在本小区投递报纸”,理由或是称在该报报箱中发现邪教宣传品,或是称该报不能正确反映路线方针政策,要求业主转订其他报纸。(4月20日《南方都市报》)
一家开发商封杀一份经合法批准的报纸进入小区,这样的事足以让所有人惊奇:从未听说过如此雷人的事,或者,在中国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不过,根据我的分析,此次“封报”事件起码在三方面书写了中国历史的新篇章。
第一,这是中国新闻史上屈辱的一页。自从有了报纸以来,它就以代表公共舆论自居,而新闻记者也就成了无冕之王。在我们建设民主政治的今天,舆论监督则更加得到社会的推崇。从理论上说,报纸的生存权取决于两方面,对上取决于新闻出版部门的审批,对下取决于广大读者的信任。现在却被一个企业封杀,这是《都市消费晨报》做梦也想不到的,就是全国所有媒体、人民一齐做梦,也想不到世界上会发生如此奇事。而该报被封杀的原因,据说是因为该报用了大版面的报道《广汇集团上百人强拆民宅 屋主阻拦反遭暴打》,揭露了广汇各物业强制违规收取水电押金的事情,于是遭此下场。
第二,这是中国建筑(开发)史上猖狂的一页。可以说,我们见过开发商的无耻,也见过他们的“野蛮拆迁”,这些都不奇怪。因为一家报纸对自己进行了舆论监督,即使这些监督或许并不正确,但是粗暴封杀这家报纸,并且编造出“该报不能正确反映路线方针政策”的谎言,无疑是武断的行为。如此猖狂的开发商,在全国也是绝无仅有。如果他们的封杀最终胜利了,将为全国的开发商提供一个负面的样本。如果发展下去,开发商就要成为超越法律和政府之上的势力。就在全世界来说,把资本的威力膨胀到如此地步,或许也要刷新世界[10.38 1.27%]建筑(开发)史的。
第三,这是中国法治史上悲哀的一页。晨报的信箱是晨报的财产,开发商有什么权力拆毁?看什么报纸是公民的选择权,开发商有什么权力规定?报纸内容是否正确,难道只凭开发商一句话?即使报纸的舆论监督失实,也只应该通过合法渠道交涉,谁给你封杀报纸的权力?作出这一决定,只能说明某些企业集团的强势逻辑。正如晨报表示的,一家企业利用自己的物质资源来堵塞舆论钳制媒体,公然蛮横地阻止晨报的正常合法发行,它不仅侵害了晨报和读者的权益,更是对社会法理秩序的蔑视。难道广汇集团能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我们有政府,有法律法规,有人民群众的正义感,某个企业集团岂能颠倒乾坤?我们拭目以待。
江苏东台 殷国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