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媒体记者从全国各地来到这里,但被告知只有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4名记者可以进入庭审现场,但不得携带任何器材设备和纸笔。警戒线外,受害女生康倩的父亲试图进入法庭,但以未成年人的隐私权受到保护为由受到立案庭法官阻拦。另一位法官解释说,与康倩相关的被告人母明忠(县人大代表、利民房地产开发公司经理)当天暂时不审,所以康父无权进入法庭。
受害女生王清8日在班主任老师和母亲的陪伴下出庭作证。但是“很紧张”地等候了一上午并未被要求出庭,直到下午,她才被一名工作人员带到一间办公室,里面有6名身着制服的人。法官问她“有多大”“有多高”,并问“和李瑜是不是同班同学?”王清否认后,被带出办公室,整个作证过程“不到一分钟”。
对于此案为何以“嫖宿幼女罪”起诉,而不是“强奸幼女罪”?习水县检察院检察长解释说,这是为了更严厉地打击犯罪,因为嫖宿幼女罪的量刑起点是5年,相对于强奸罪的量刑起点3年更高。此言一出,质疑声不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