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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员工工龄门:中石油践踏法律必须付出代价

来源:大江网 时间:2009-04-10 19:38:19
 自2008年新《劳动合同法》施行后,违反该法律的企业虽屡见不鲜,但敢于像中石油福建公司这么公然、无耻地蔑视劳动合同法,一次性向公司上下3300余名员工开刀的还真是绝无仅有。一纸通知,不仅清零了所有社会化用工09年1月1日前工龄等利益,而且强迫要求他们工作满十年后,不得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要求,否则便走人!

  工龄,对于中国的绝大多数劳动者来说包涵了太多太多的意义,每个月的工龄工资,年底的工龄奖金、福利,以至于退休后的待遇,五年、十年的工龄差距,收入少则相差了数百元,多则几千元不等。工龄清零,意味着中石油福建公司3300多名员工失去了这一切。

  据该公司的法律顾问叶先生透露,文件出台时,他发现完全没有提及如何处理员工工龄等问题,违反了《劳动合同法》,应当进行修改,增加承认工龄的条款。但中石油福建公司根本不予理会,进而停发了公开反对的叶先生的工资并让其下岗。为此,叶先生不得不申请劳动仲裁为自己维权。该公司知法犯法,恶意抗法,从本质上来说彻底亵渎了《劳动合同法》的存在意义,国家绝对不能纵容垄断央企这种恣意妄为的行为,如若置之不理,任由其开先河,后果将不堪设想。

  在国家为了规范企业管理,稳定企业与员工之间的关系而不懈努力,不停完善政策法规,并在金融危机影响下百般叮嘱企业不能随意裁员,维持社会稳定的前提下,中石油福建公司却视而不见,为了减轻自身的经济负担趁火打劫,向3300余名员工伸出了魔爪。作为一家大型国有垄断企业,丧失了基本的社会责任感,实在可悲。另一方面,该公司的作为让《劳动合同法》形同虚设,必然会给社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给政府脸上摸黑,有法不依,要法何用?

  那么,又是什么恃仗让其蔑视法律呢?是福建公司刘总经理的一意孤行,还是总公司默许下的挥起“屠刀”,我们不得而知。但我们清楚,中石油高管层肆意践踏国家法律是已成事实,十三号厦门劳动仲裁那天,全国会有数以亿计的人们在关注,国家必须给人民一个交代!中石油必须为此付出足够的代价,以儆效尤!(邹凯)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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