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瞭望>

湖北消委“3·15”网站因被指敛财被暂时关闭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时间:2009-04-02 03:46:09

//-->

  ■交2万元就是“协办单位”

  “我们企业本身就是会员单位,两周前刚交了2万元,还收到牌匾和发票”。3月31日,湖北省某企业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办公室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两周前,他们收到了一份有“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文件”字样的红头文件,邀请企业开展宣传活动,企业接受了邀请,按要求直接把钱打到了指定账户,成了所谓的“协办单位”。

  记者看到,这份文件名为《关于邀请荣获“诚信单位”、“名优产品”的企事业单位在“3·15”网站开展宣传活动的函》,首页确实标有“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文件”字样的红头文件,编号为“鄂消委函【2009】6号”。

  该文件正文称,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企业形象,不断增强企业在消费者心目中的知名度和信誉度……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在2008年增设宣传‘诚信单位’、‘名优产品’窗口,宣传2008年度被评为全国、全省‘诚信单位’、‘名优产品’等荣誉称号的企业,特邀请贵企业加入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会员并进行宣传。”

  在附件的“参与方式”中,所列出的参加条件则分为A、B两项,A项为“协办单位”,要求“企业出资20000元”,B项为“诚信单位”,要求企业出资12315元。

  两者都能享受到多项回报,其中,两项的第二款回报却都这样注明:“列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售后跟踪单位,由专人负责联络处理消费投诉,且不对公众公布投诉内容。”

  ■网站暂时被关

  3月31日,记者多次试图打开“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3·15’网站”,尝试了之前能打开的多个域名,网站却一直无法打开,显示的则是“系统维护中,网站暂停服务。”

  记者就此向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秘书长贾民乡求证,贾表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已经采取措施,暂时关闭了网站。与此同时,由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副秘书长等人组成的调查组也已经开展调查,“我们会形成一个调查报告,以此给公众一个交代。”

  3月30日,贾民乡接受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采访时表示,“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是一个社会团体组织,‘3·15’网站是1999年消委和一个企业联合组建的一个网站,这个网站是由合作方全部投资,网站采取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的方式进行运作。”贾民乡说,“我们是合作的关系,没有经济往来,网站是独立自主经营的实体,它免费为消委搞宣传。我们没有什么经费给它。”

  至于盖章的原因,贾民乡说,因为“3·15”网站是免费宣传消委的,作为新闻媒体,宣传是应该付费的,但是消委没有付费用,在此情况下,为了支持他们,出台了一个文件予以支持,“至于他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什么违规违法事情,我们要查处。”

  贾民乡说,湖北省消委对“3·15”网站是松散型管理,企业与网站两方商定,你给我多少钱,我就帮你做什么宣传,义务与权利对等,消委没有额度限制,网站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己运作,但目前的调查中没有发现网站“借屏蔽投诉敛财”。

  ■全国消协开始大检查

  据贾民乡介绍,全国目前有十几家消委或者消协的网站平台在写检查,检查是不是对企业有强制收费行为。

  这种现象并不少见。3月30日,中央电视台“新闻1+1”栏目中报道说,记者采访安徽省消费者协会时,当问及“我接到投诉的话能帮我处理吗?”对方声称:“可以的呀,而且是别人看不到的,我们只会在底下跟你说有投诉,你直接上网站上给我解决了就行了,别人是看不见的。”并表示收费标准“最贵的是1万元,便宜的是3000元”。

  而在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协会的网站上,一份红头文件的内容也鼓励各个单位参加到诚信、承诺企业联盟活动中来,并且明确在宣传费一栏中标出了收费价格,宣传费为每年500、1000元不等。

  ■文并图/《中国青年报》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