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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员财产公示前可设半年“退财期”

来源:茶都信阳 时间:2009-04-01 10:04:37
专家:官员财产公示前可设半年“退财期” 从任前公示入手 
 
   克林顿说:“我换一把椅子也需要仔细考虑,因为有那么多眼睛在看着呢。 ”公务员财产“阳光法案”,是反腐败的利器。政府公务人员在就任前公示个人财产状况,已是国际通行的惯例。在中国“官员财产申报”也是一个持续多年的老话题,但最近新疆阿勒泰地区的破冰之举,以及总理与网友互动中透露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正在积极准备,让民众看到了曙光。而作为多次在全国两会上提出该建议和议案的十届全国人大代表、烟台大学教授王全杰更受鼓舞,他认为现在实行该制度已经条件成熟,为了减轻阻力,让制度更易推行,他建议给官员半年的“退赃”期,建立全国统一账户,自上而下实行机制,完善监督和配套体系。
 
    缺少人民监督是腐败严重根本
 
    主持人:公务员财产“阳光法案”这已经不是一个新鲜的话题,您也从05年到08年,您先后三次在全国人大会议上提出“官员财产公示”建议或者议案,到现在一直都没有得到真正的实行。您认为原因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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