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现代快报》,2007年4月2日早上,因涉嫌受贿被羁押在桂林市兴安县看守所14号监舍的他被发现昏迷不醒,送到医院抢救时已停止心跳,身体有多出痕和瘀青。4月29日,桂林市黎朝阳事件调查组公布调查结果,称黎朝阳系死于青壮年猝死综合征。7月,中国政法大学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受理黎朝阳死因病理检验。鉴定认为,黎朝阳之死“不排除与体位受限有关”。
同监舍死刑犯行刑前检举 案情出现转机
据《中国青年报》,2008年5月30日,曾与黎朝阳一同关押在兴安县看守所14号监舍的死刑犯黄於新在行刑前,突然向法官提出了揭发检举立功的请求。随即黄於新交代了黎朝阳死亡的经过,并称“干部多次找14号监舍的人谈话,不得外泄看到的一切”。
2007年4月1日下午5时许,羁押于兴安县看守所14号监舍的在押人员黎朝阳,不遵守监管规定,时任管教民警王万安、周耀弟(兴安县看守所民警,另案处理)为了制止其违规行为,指使该所留所服刑罪犯陈宇义、唐祖军、宾小小、龙明辉等人,用布条绕黎朝阳的腰腹部捆绑后,又将黎朝阳固定捆绑在监舍通风窗的铁棍上。被害人黎朝阳在被捆绑固定时,上身未穿衣服,下身只穿一条短裤,当晚最低气温为摄氏14.3度。次日上午约8时30分,同监舍的在押人员发现被捆绑着的黎朝阳昏迷后,即报告管教民警,管教民警组织人员将黎朝阳送往当地医院抢救,当黎朝阳被送到医院时,已经死亡。
看守所所长隐瞒黎朝阳被捆绑的事实
据《中国青年报》,事发后,身为看守所所长的盘定龙授意当班干警王万安等人隐瞒黎朝阳死前被捆绑的真相,并指使参与捆绑黎朝阳的留所服刑人员和该所14号监舍的其他在押人员统一口径,隐瞒黎朝阳死前被捆绑的事实,
看守所所长盘定龙表示,之所以隐瞒事实真相,一是由于这件事“不光彩”,会影响看守所的形象;二是他认为黎朝阳的死亡原因与捆绑没有关联。
此案目前仍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