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今年2月9日,浙江金华市纪委接到举报,反映婺城区人民法院审监庭副庭长郭坚有搞不正当男女关系、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昨天下午,金华市婺城区召开新闻发布会,婺城区纪委副书记杜建明在会上表示,金华“法官艳照门”事件主角郭坚存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昨天已被刑拘。 (《钱江晚报》)
一个法官和一个有夫之妇走到了一起,被有夫之妇的丈夫拍到了性爱录像,并寄送到多个部门。敏感的身份,敏感的关系,敏感的字眼,决定了郭坚仕途的悲剧落幕。
退一步讲,即使郭坚没有法官这一特殊身份,与有夫之妇勾勾搭搭,还被人拍了性爱录像,有了性爱录像门这回事,这事也够棘手的。
再退一步讲,即使一个平头百姓郭坚和一个有夫之妇真心相爱,但一方是有妇之夫,一方是有夫之妇,在双方婚姻关系还未解除的情况下走到一起,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然而,“假设”不能改变现转,身为法官的郭坚为贪欢寻乐私通有夫之妇的事实也无路可退。
况且,除生活作风问题外,郭坚还被查出有经济问题,在其任副庭长之位置时收受过当事人的贿赂。数罪并罚,郭坚可谓是罪有应得。
以前,一些贪腐官员落马,为自己申辩时大多宣称自己“不懂法”,一时糊涂犯了错误。这就给人造成了一种假象,官员的贪腐是因为官员“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于是,从这个方向入手寻找解决途径。法官郭坚是法律专业人士,他的落马彻底颠覆了官员贪腐缘于“不懂法”的谬论。之前所付出的努力无异于缘木求鱼。
不懂法的官员“无知者胆大”落马了,懂法的官员“知法犯法”也落马了。各种官员的落马模糊了贪与不贪之间“懂不懂法”的界线。“懂不懂法”不再是判断是否存在贪腐“隐患”的标准。
官员贪腐究其根本原因在于缺乏有效的监督。权力是极具腐蚀性的,“一朝权在手,便把令来行”。缺乏有效的监督无异于给权力的腐蚀性增添了催化剂,加速官员滑向贪腐的深渊。不难预测没有有效的监督,将来说不定有多少懂法的“郭坚”和不懂法的“胆大者”落马!
(作者:刘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