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出生的郭坚,一直在婺城区工作,先后担任婺城区法院书记员、法警、执行局助理审判员、审判员,2007年9月起担任审监庭副庭长。然,身为法官的他却知法犯法。金华市纪委是在2月9日接到举报,反映郭坚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收受贿赂等违纪违法行为。而且他与一名女子的性爱录像带被人寄送多个相关部门,他本人亦受到调查。据调查,郭坚与录像带中的女子是情人关系,该女子的丈夫在得知此事后录下了这盘录像带,在与郭交涉无果后把录像带寄给了有关部门。
如果郭坚犯罪事实成立,那么他将是知法犯法,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就算是法官,也一样与庶民同罪,依法处理,且应罪加一等,因为法官是知法犯法。
同时,我们还可以想象郭坚身为法官,能收受贿赂而暂时避过法律的“眼睛”,背后是什么在支撑着?仅凭他一个人吗,还是官场的官官相护?而此案的审理会不会拉出更多的谜案,会不会有更多的“蛀虫”被牵出?又或是仅仅审判郭坚,定罪了事,而其他的关联事情都不追究了呢?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浙江省高院院长的回答让笔者稍稍定了心。
正在北京参加两会的浙江省高院院长齐奇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要认真核查,实事求是,绝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要敢于清除法院队伍里的腐败现象,这是法院有力量、有信心的表现,绝不能以“担心法院形象受损,文明单位落榜”等借口掩盖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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