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瞭望>

“国家级刊物”公开卖稿件 千字千元明码标价

来源:中国青年报 时间:2008-11-20 09:29:58

    我国对于有偿新闻早有明令禁止,1997年《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明确指出新闻单位采集、编辑、发表新闻,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费用,不得以新闻报道形式为企业或产品做广告。凡收取费用的专版、专刊、专页、专栏、节目等,均属广告,必须有广告标识,与其他非广告信息相区别。

    王君超说:“据我了解,这种付费报道也并非个别现象。为何屡禁不止,社会和新闻界的整体环境难辞其咎。由于社会上普遍认识到刊登报道有影响力,所以如果担心负面报道就会付费撤稿,如果希望正面报道就付费登稿。所有的媒体都居于这种大环境下,再加上一些新闻从业者职业道德的滑坡,有关部门的整治乏力,都助长了有偿新闻的滋生。”

作者: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