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法】 都不愿作证致证据不充分
“警察来把我抓了,能拿我怎么办?我有癫痫、肿瘤,我过不了几天还是能出来。”这是侯永付经常用来要挟、吓唬商户的话。
办案检察官李莉表示,医院的诊断证明显示,侯永付确实有癫痫病,其脑内还有肿瘤,但这不是他逃脱法律制裁的办法,从他的病情看,此前他不适合长期羁押,但他现在已在警方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情况稳定,他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是肯定的。
李莉介绍,本案原始材料显示,涉及侯永付索要钱财一事,有案件记载的只有两次,且情节轻微,又没有群众大规模的报案和集体反映,也无充分证据加以佐证,甚至相邻商户的摊主为了避免麻烦都不愿作证。而依照法律,嫌疑人的行为必须达到一定严重程度,证据充分,才能按寻衅滋事罪入罪,因而无法追究他的刑责。
采访中有商户反映,在被侯永付索要钱财时,曾多次向当地派出所反映。为何没能据此按照寻衅滋事立案,对此,永顺路派出所民警未接受记者采访。
检察官提示大家,遇到类似犯罪行为,大家一定要团结起来,千万不能抱着花钱消灾的想法忍气吞声,这只能助长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
声 音
“侯永付依仗自己有身体疾病,且不主动治疗,据此向商户索要钱财,行为恶劣,严重影响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该行为成为量刑上的酌定加重情节。如果侯永付的前罪执行完毕后,5年内再次犯罪,则属累犯,刑罚将加重。”
——北京腾岳律师事务所曾凡荣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