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12点52分,网友“男儿膝下有黄金”在红网论坛发帖,质疑救护车私人承包,说短短3公里要价1000元,茶陵县人民医院120这样不应该。而因价格没谈拢,导致病人被延迟送到医院,最后咽了气。
对此茶陵县人民医院作了如下回复-----
网友’男儿膝下有黄金’反映的“茶陵县人民医院不作为,120太黑心”、“茶陵县人民医院三公里要价1000元”的贴文严重失实,现将有关情况做如下回复:
1、患者家离医院约7公里(来回14公里),医院救护车收取车费仅为80元。2013年2月21日下午5时许,我院接到洣江乡新河村患者家属急救电话后,及时派出救护车将患者接到医院急诊科内科就诊。患者家距离医院的距离是7公里(来回14公里),并不是网民反映的3公里,医院收取的车费仅为80元。
2、医院救护车没有义务送患者回家安排后事,若双方同意,可以按照市场价收取车费。其家属签字后放弃治疗,并强烈要求医院救护车送其回家。医院救护车只是对患者实施远程救护,并没有义务送患者回家安排后事或运送尸体回家。出于人道主义考虑,医院告知双方可以商谈,但必须按照市场价(1000元)收取。
3、患者死亡是患者病情危重发展所致,在医生告之治愈的希望很小后家属签字放弃治疗,与因车费问题不及时送其回家安排后事没有必然关系。患者家属因院方不同意送患者回家安排后事而动手殴打司机,造成医院三人轻微伤,其中一个轻微伤偏重。目前警方已介入,并在积极处理中。
对此,作为茶陵人,我有如下几个疑问:
第一,对于私人承包问题,为什么医院方面只字未提,难道是想瞒天过海?这位患者家属不举报,是不是一直这样下去?要知道,收费千元的根源,是在私人承包制,公私不分,随意性也太大了。
第二,初步弄清楚一下流程,患者被告知治愈希望很小,患者家属同意并签字,也就是说愿意不治疗了,但是医院拒绝送患者回家,而且医院也说了假如要送回去,那就是市场价(1000元)。且不说医院该不该送患者回家,可以肯定一点,这个1000元市场价可有工商部门规定?如果没有,是不是存在价格欺诈?小县城明显只有医院才有救护车,要么选择坐板车回去,要么就死在医院,只有医院说价的份,就没有一个患者讨理的地,明显是在掌握了充分主动的情况下做出的所谓“人道主义”,这是一种伪的。至于商谈及打架,这是在患者家属不知医院救护车没有送患者回家义务的前提下,所作出的错误判断,如果说患者家属知道这一点,早就去叫黑救护车了,面包车也行,价格固然也贵,但不至于漫天价,相比之下茶陵县人民医院做得出啊。
第三,洣江乡新河村离人民医院,来回假如是14公里,那么医院收80块钱,这个80块钱也不符合规定吧?80块钱说明运营成本也并不高嘛,本来就80块钱就可以搞定的事,医院非要乘人之危,要价1000元,而且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2010年那次要价4000多,依我看,在茶陵开黑救护车都有生意啊,当然那真的是赚死人的钱,厉鬼才乐意着干这事。
第四,作为医院,本身不能老盯着钱,为什么接人来治病,大把收钞票一点也不本着“人道主义”,表现得很积极,还不允许别的救护车来接,等到要送患者回去了,就不能给患者仙人指路?至少告诉人家有别的救护车可以接也行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