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小说讲述了三个中产阶级家庭换妻的过程及其后果,据说作者的用意在于警告那些别有想法的人,换妻换来的不是快乐,而是挥之不去的噩梦。它引发的却是人们对于中产阶级“空虚与奢乱生活”窥视的欲望,以及对于伦理底线的热论。
“换妻游戏”是什么?一种改善婚姻状况的偏方?一种追求生活刺激的游戏?一种性生活方面的状态?还是一种对现有婚姻道德的挑战?
据介绍,这种以性为目的的俱乐部在欧美流行已久,在美国大约有1000万人沉迷其中,玩家从上世纪70年代的嬉皮夫妇,早已过渡到如今的中产阶级。这种在韩国电影里叫“蝴蝶俱乐部”,在美国电影里叫“K“yP““-ιy”的东西,加入者多为商人、经纪人、行政经理等中产阶层,聚会地点多在高级会所或事先约定的酒店。在中国内地,首先由一些“海归”等白领阶层参加的这种“游戏”,目前已发展到一些有同样“爱好”的社会各阶层人员,聚会地点也主要由发起人随意确定。
在本案22名被告人中,只有3人有大学以上文化,12人只有初中以下文化,其他人为高中或中专毕业。同时,众被告人中,有8人系无业人员,其他人包括出租车驾驶员、保安、待岗职工、仓库保管员、营业员、个体工商户等等,真正能称为“中产阶层”或“白领阶层”的只有少数个别人员。
网名“丽人”的女子是南京某公司的一位白领。大学毕业后,在南京找到了一份合适的工作,目前月薪在5000元以上。“我接触换妻还是在2006年结婚以后,丈夫常常在外出差,我下班回家后基本泡在网上。”据她自己介绍,结婚后不久她就接触到了介绍“换妻”的网站,交了一批“换友”,好奇的她将丈夫“拉下水”。此后的一年多时间里,“丽人”进行过四次这样的活动。“第一次很紧张,看到别人脱衣服,自己有点放不开。第二次也还有些羞涩,但第三次后就很投入了!”这几次换妻的对象也各不相同。“后来,我们决定要个小孩,就不再玩了。说实话,这玩的就是一种刺激。”“丽人”说。
在马晓海的QQ群中有一对夫妻,双方都没有稳定职业,只靠平时打零工挣点钱。虽然两人结婚没几年,但由于妻子性冷淡,两人的夫妻生活一直不和谐。加入马的QQ群后,在他人的开导下,丈夫逐渐接受了“换妻”的概念,相信通过“换妻”可以改善夫妻感情,于是向妻子提出一起去参加“换妻”。丈夫的提议当场就遭到妻子的反对。但是,丈夫并没有放弃,经过一段时间的软磨硬泡,妻子终于同意一起去马晓海家参加“换妻”。
据了解,大部分参加“换妻”的夫妻,都是由一方提出来,另一方经不住“先进思想”和刺激的诱导,一步步加入到了活动中。
“除刺激外,这里面也不排除有个别人有一种‘病态’。”马晓海告诉记者说。据其介绍,本案中一名1983年出生、网名叫“宝宝”的女孩就有这种“病态”。“她时常会半夜三更打电话给我,叫我组织活动。我说你一个人来就行,我陪你玩玩,她说我一个人不行,多喊几个人一起玩才过瘾。”除“宝宝”外,马晓海还接触过另外两个有类似“病态”的女人,一个是山东的,另一个是四川的。“她们都到我家来过,住了一段时间后我实在受不了就叫她们走了。”马晓海说。
在马晓海正在准备的法庭答辩状中,记者注意到他把这种“病态”作为开脱罪责的理由之一。
宽容?严禁?
2007年1月初,李银河在网上发表文章呼吁国人“宽容对待换妻一夜情行为”。李银河这样解释:“因为我们已经进入了现代,不是中世纪了。你不得不习惯于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价值观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容忍这个世界上有跟自己性取向、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了,你不得不逐渐习惯于对一些事有权利做却不去做的现代新秩序了。”该信息立即又在各大门户网站得到转载,引起了网友的跟帖潮。
在今年的两会期间,李银河就此话题再一次扔出了“重磅炸弹”。李银河在自己的博客中表示,目前我国刑法中的“聚众淫乱罪”已严重过时,建议取消,引来社会热议。从网恋到一夜情,从同性恋到换妻,每次相关的事件出现后,都会在社会上掀起轩然大波,引发人们对当前社会伦理道德底线沦落的忧虑。
对人们关于废除“聚众淫乱罪”的一些疑虑,李银河随后作出了回应:1.主张取消聚众淫乱罪并不是提倡聚众淫乱;2.不能以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为准,订立法律来惩罚另一部分公民的生活方式;3.这一罪名在目前的社会实践中已很少适用;4.不能用法律尤其是刑法来解决道德问题;5.取消这个过时的法律其实有一个潜在的重大意义是人们不会想到的,那就是防止“文革”时代那样的公民权利被肆意践踏的局面再度发生。
“从法理推断,换妻实质就是聚众淫乱行为,必须严厉打击。如果法律本来没有设置‘聚众淫乱’这个罪名也就算了,本来有,要取消就必须要考虑公众的接受程度。现实是,南京已经发生了这样的案件,也就说明这个罪名有存在的必要。”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狄小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