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不远的过去,三鹿奶粉事件让众多的孩子们受害,让我们国内的奶制品业为之一震,让我们牢牢得记住了三鹿这个代名词!在这场三鹿风波中,我们的政府,在大范围的救助过程中,付出了很大的人力财力物力!在这场三鹿风波中,三鹿企为之走上了破产的道路,相关责任人受到了应有的惩罚!在这场三鹿风波中,众多的孩子们,平白无辜的在身心上受到伤害,成为了受害者!
按说,曾因食用三鹿制品而患病的孩子们应该得到相应的赔偿。可是,在按着法律程序一步步执行下来后,法院裁定普通债权清偿率为零!在现实面前,这意味着患儿不能从三鹿获得任何赔偿!在这个法律与情理,现实与期望的冲突面前,是不是该让我们警醒些什么?
可以想像:如果我们能将食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保卫的固若金汤,永远不出现食品安全事件,不会出现因食品方面引起的伤害,固然最好不过。可是,食品安全方面一点问题不出,只能是我们的理想状态!把食品安全损失降到尽可能最低点,才是比较现实的!那么在我们的企业,特别是相关食品生产中,建全相关的规则,加大相关的监管力度是迫在眉睫的!在做好了这几方面的工作之后,我们是不是还得考虑一下万一有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其事后补救的措施?还有,我们的消费者,在选择产品上是不是也得长一下经验,多一些理智的选择?
在当今,我们很重视事件的预防应急预案措施。就拿三鹿事件来说,当事件得到发现后,无论是我们的政府还是当事企业,其应急与救助措施都很到位。可是,当这件事到了尾声之后,却缺少了相关的事后补救赔偿措施?如果我们的政府有相关方面的机制与方案,如果相关企业投了相关方面的保险,如果相关的社会救助体系足够健全,那么患者能落得无法获得赔偿的结局?
这就给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在食品安全监管上,要警钟长鸣,要建立建全相关的规则,实行长效机制,杜绝食品安全方面的事件发生!除此之外,还应健全相关的赔偿机制!我们的政府应该与时俱进的建全相关的规则和机制,加强相关的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让因特殊事件的受害者在相关企业破产并无可支配财产后,仍能获得合理的赔偿!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这种企业破产结石患儿无法得到赔偿的现象发生,才能避免我们的政府和群众成为受害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