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女子邹宜均事件中,当事人自称因“家庭纠纷”被强行送了进去;因为官民矛盾,山东新泰农民孙法武在2008年同样被精神病院“勉强收治”。盘整媒体公开报道,此类事件不下20起。
医学界认为,精神病患者不能正确表达自己的意识,强制住院是保护他们的一种手段;法学界专家则认为,强制医疗剥夺了患者的人身自由,应该慎用。
当记者将目光投入到这个封闭并在某种程序上被妖魔化的机构时,又看到了它在当下社会关系中面临的困境。一个数据表明,国内各种精神疾患的总患病率已由20世纪50年代的2.7‰上升到90年代的13.47‰。精神病人被认定的不规范,已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这里有医学的模糊,同样也有法律的空白。
《中国新闻周刊》采写这组文章的目的,是希望有一天,中国精神病人的诊断、收治和监管,包括精神病院的管理和运行,能够处于法律和医学的双重规范之下。
一个女人的“精神”病历
最终出家的邹宜均的曲折经历证明了一事实——当精神病院介入到家庭纠纷中,作为被孤立的个体,“越不承认有病,病得越严重”
本刊记者/周华蕾(发自北京、深圳、广州)
2006年10月21日,这是邹宜均“一条不归路”的开始。
这天,她和往常一样,拿报纸、和保安打招呼后再离开大厦。她坐上二哥邹建雄的车,一并去宝山墓园为过世一年的父亲扫墓。
她没有料到,就在墓园门口,她被七八个男人推上了另一辆面包车,他们给她铐上手铐,强行脱下她的裤子,把冰凉的针筒扎向她。哥哥没有救她。
耻辱与瘫软无力间,她觉得自己被绑架了。她的眼睛被蒙上了细长的旧领带。等她醒过来,身边是好几个穿白色衣服的人,女孩的头上带着护士帽,不少人走来走去,四周似乎没有出路,要么是一道保安看守的玻璃防盗门,要么是一个大牌子:“护士站”。
她被送进了精神病医院。
“都是为她好”
两年后。2009年3月2日上午9时,一起矛头指向精神病医院的官司在广州白云人民法院开庭。原告邹宜均,她现在已经出家为尼,法号“果实”,她一身灰袈衣,面容清秀,只是剃去了一头齐腰的长发。被告是广州白云心理医院,中山埠湖医院和邹宜均的家人。
在法庭上,邹宜均表情平静地陈述过往遭遇,像在说别人的故事:
她原本一家6口人,父母,两个姐姐,一个哥哥,家境优裕。2005年父亲患上肺癌后,一家人陷入了混乱。
他们家是传统的客家人,为给父亲冲喜,匆匆给她介绍了对象并闪电结婚。但这段婚姻随着一个月后父亲的过世名存实亡。经过漫长的冲突和协议,她与前夫离婚,获得30万赔偿。矛盾跟着爆发,按照邹宜均的说法,母亲是个重男轻女的封建家长,想强占她的30万。于是一家人合谋,要把她送进精神病院。
听到风声后,她与朋友兼律师黄雪涛签署了授权协议书,要求其在意外情况下代理她采取必要行动。几天后,她果然被家人送进了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羁押5日后,她被转移到中山埠湖医院,禁锢了三个月。
之后她回到家中,又受母亲的软禁。一个多月后,她逃出来投靠朋友,最后被家里扫地出门,再也回不去了。
“血泪控诉”,这是一位在场者的印象。
然而邹家人早前的表述,却截然相反。2007年10月,邹宜均家人曾在广州白云心理医院召开记者招待会,宣读了长达8页的公开信。信上说,邹宜均因为父亲过世和失败婚姻的双重打击,曾有8次自杀行为,已经患上精神病,他们所做的一切,都是为她好。
而精神病医院在收治邹宜均的时候,采信了她家人的说法。广州白云心理医院至今不相信金钱动机一说,“二三十万在深圳算啥钱嘛!她家庭不错,哥哥姐姐都是公务员,犯不着为这点钱把妹妹送进精神病医院。”
知情者表示,邹家人送邹宜均入精神病医院另有隐情。邹宜均2005年底皈依以后,开始热心公益事业,她的母亲发现女儿变了, 她觉得女儿“老是跟坏人一起”,怕女儿“乱花钱”,她一度怀疑女儿中邪。
矛盾在日复一日的争吵中爆发了。2006年10月,邹宜均被送进精神病医院强制治疗,邹的二哥和母亲要求医院隔绝她跟外界的联系。会诊后,广州白云心理医院收治了邹宜均,它认为,“邹宜均确实有精神病”。
但邹宜均的“非自愿”,让她的朋友和媒体迅速聚拢在她周围。他们本能地怀疑医院和邹家人的动机,试图“营救”邹宜均出院。
“医院起到保护患者的权利的职责,但一旦医院放弃了这个职责,那就非常恐怖。”黄雪涛发现近年医院收治冲突背景下“疑似精神病患者”的案例越来越多。她认为,精神病医院是一个变相的“契约监狱”,“它只对出钱的送治人负责,收谁的钱,就对谁负责”。
“家庭纠纷跟我们没有关系”
“按你们的逻辑,送进来一个就当精神病治,精神病医院是个很好制裁人的地方,那是把我们当白痴了?”负责处理这起医疗官司的广州白云心理医院的医务处主任张延赤是东北人,连日来媒体的穷追猛打让他很烦躁。
“学精神医科本来就够倒霉了,在国外心理问题是排最先的,但在中国这个问题不受重视,普及率、知晓率本来就很差。如果精神病大家都能理解的话,也就不构成一门学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