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项基本条件
今年2月23日本市公布了《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确定了持有居住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的基本条件。试行办法规定,持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应当同时符合的五项条件:(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本市缴纳所得税;(四)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多项规定等待细化
但由于试行办法中的规定是原则性,许多疑问留待实施细则等后续文件作进一步解释。
比如,试行办法规定:“本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年度总量如何确定?数额多少?这是“新上海人”关注的焦点。
还有,试行办法列出了4项可以优先办理居住证转户籍的激励条件,这些条件需要细化。
“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计税薪酬收入的标准是什么?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又是什么岗位?
第一批持证者刚满7年
上海是在2002年推出居住证制度的,第一批办理上海居住证的“新上海人”,今年6月15日后刚符合“持证7年”的条件。在此前的采访中,“新上海人”表现出来的最大的担忧是有人“插队”走后门,希望“依次轮候”能公开透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