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裸泳“社会进步论”,还是裸泳“道德沦丧论”,都不能脱离了我们的“基本国情论”,如果只将眼光“定格”在男女混合泳上,认为裸泳就一定要男女裸在一起才有意思,或者不这样混合就不是正宗的裸浴,自然也就出了近似于邯郸学步式的媚外笑话。但如果实行男女分开,那还是有伤风化吗?
中国人有进澡堂子沐浴的习惯,预先分出男区女区,各自进得里头自一丝不挂,乐得释放自己水体交融,净体解乏。而四川的这家裸体浴场用的无非是这一模式,不就等于建的是室外澡堂吗?分出男区女区,再提供些相应的保障(包括出台有关法规),别说建一处裸体浴场有什么争议,就是建上十个八个也不是难事啊!
在是建与不建裸体浴场问题上,我们应该运用自己的思维走出自己的裸泳之路。建立室外分性别有选择的裸泳场所,既摆脱了无休止的争论,又避免了盲目的与国际接轨;既真正满足了特殊需要,又为更多人所能接受;既增加了新的休闲项目,又不至于让我们过于前卫而自伤。现代人生活、工作压力加大,需要类似的空间来释放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