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飙车案司法鉴定 给司法界提出挑战

来源:CCTV《新闻1+1》 时间:2009-05-15 07:20:02

主持人:

这件事怎么判,因为以前也有这样的例子,可不可以援引以前的,但是我们这个法系不允许恐怕。

白岩松:

对,但是你起码可以做一个横向的借鉴,因为这样的事情倒退二十年不会发生,自行车飙车不会制造这么严重的事故,但是这些年就会,因为变成了汽车,中国今年的第一季度的汽车销量已经超过美国,那么在未来随着快富起来,汽车拥有量会越来越大,我们也曾经见过一个电视节目,在一个农村里的孩子也用家里,像小卡车小面的一样的东西在玩漂移吗?你看,即使穷孩子,当他家里有了这种可能的时候,他也喜欢,这是年轻人骨子里会有的一种东西,这时候法律要跟上。

我们讲两个例子,2008年8月6日,北京市朝阳法院认定酒后飙车的单向伟、王子、王琳三人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分别处以有期徒刑1年至3年,当时还没有制造出人命,但是最后判了一到三年,但是已经有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更有说服力的一个案例在今年4月26日,在成都,刚才我们片子里有,一个富家子弟酒后开悍马,无牌照,造成了连环撞,死了一人,伤了五个,他又交通逃逸,最后以什么罪名起诉他呢?是交通肇事罪,但是被司法机关给驳回,最后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诉他,就说明认定了,你知不知道超速,而且已经不叫超速了,在普通的街道上用这种行为,你骨子里就在以一种疯狂的危险方式注定会给别人制造危害,只要开车就知道超速是糟糕的。

主持人:

法律是去治这种行为,有没有一种方法疏通这种行为,因为青年人有这种激情,怎么把它给宣泄出来?

白岩松:

对,我觉得这也是今天的中国要考虑的事情,还是那个话题,二十年前不用考虑,因为你找不到地就能骑自行车,飙自行车,但是一方面法律要尽早界定,我认为这个事件,发生在杭州这个事件,如果最后不能以司法界以法律的方式对这种方式有所界定,作为结束的话,不管你怎么去制造所谓的“富二代”、富人、贫民子弟等等的情绪,都不会产生最后的、最好的,最期待的结果,必须用法律作为结束,但另一方面像美国迈阿密警方每个月有一天封闭了道路,可以让飙车的人跟他一起飙……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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