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多么伟大的政绩呀,开内蒙古乃至全国的“先河”,然后仍“果断前行”,真有点大义凛然的劲头。看过了报道却令人生疑,呼市共有“蒙OA”牌照700副,其中公安人员使用650副,占90%以上,外发的牌照有50副,被关系单位、合作单位的非公安人员使用。除了自产自销的特权之外还有特权外销,这到底算是何等“先河”与“果断前行”?公安部门不过是修正了自己的一个失误而已,用得着如此吹嘘吗?
早知今日,又何必当初?当初发放特权牌号的时候,是为了制造特权,今日收回特权牌号,又成了极大的“先河政绩”,里里外外都是特权部门的特权嘴脸,这回大约就要因为如此政绩而官升三级,却没有人去追究过往的违法事实,这样的买卖,可真叫绝。
特权牌号好除,无非是下一道命令,发一个文件,然后收回了事,然而,特权思想如何除掉?
特权车之特权表现在在各类收费站免收通行费,各停车场免收停车费,非严重违章行驶不罚款、不扣车、不扣执照等等,其他隐形的特权又有多少呢?豪车一辆,往马路上一开,如入无人之境,无论是出入政府部门还是到名胜区游览,一概“免收”所有费用。这就好比过去的官轿,除了霸道还可以霸吃霸住霸所有,而据说这些人最懂得执法不得犯法,最懂得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真正打回原型呢,不过是败类一个。
真正工作需要特权的车辆有几辆?交通部规定:公安机关在辖区内收费公路上处理交通事故、执行正常巡逻任务和处置突发事件的统一标志制式警车,才可以有诸多特权。而类似的特权相信公众没有任何不同意见,因为以上任务都必须首先保证及时快速,而将特权放大到“650副占90%以上”,这又能怪谁呢?
取消特权车牌号之后又会出现什么情况呢?那就是相关执法部门仍然可以透过与民用牌照混编的号牌看到特权的痕迹,包括车身上的其他文字标记,颜色标记,而最无法改变的是乘坐人员。如果他仍然有特权思想,当然就可以仍然走回特权牌号的老路,只不过多了一个“沟通”的电话而已,照样违章,照样违法,照样还是“官老爷的轿子”,你又能怎么样?
执法者最懂法,也最能模范遵守法律,这是通常的矛盾对应关系,但在某些地方的某些特权阶层来看,根本就不是那么回事。取消特权牌号,充其量只是一种政绩假象,因为它根本没有触及执法犯法的病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