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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严打“牢头狱霸”,彰显出了什么?

来源:-观点频道 时间:2009-04-20 14:21:47
     为促进看守所严格执法、文明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决定,自4月20日起,对全国看守所开展为期5个月的监管执法专项检查活动。重点是:全面排查严惩“牢头狱霸”,以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4月18日《人民日报》)

  此则新闻的引人注目处,在里面的这一句话,即:“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牢头狱霸,本就是因了犯法才被押;被押后不思悔改,又在狱中行凶、牢里称王。打击他们,是为着惩恶,是为着告知社会:看守所不是“黑吃黑”的场所,而是学法、依法、执法的“感化院”,决不允许恣意胡为。从而,彰显了依法治国的威力,彰显了国家法槌的正义。

  在押人员,固然也违了法违了规,但他们中的绝大多数,是可以被教育好、改造好的,是可以重新做人、效力社会的。更重要的是:要把这些在押人员“当人看”。此则新闻称,自4月20日起开展的这一“专项检查活动”,不但要严惩“牢头狱霸”对在押人员的种种欺辱残害,而且严禁看管人员对在押者违法施暴。从而,彰显了中国政府对人权的维护和对人性的尊重。

  更令人注目的,是这种对人权的维护、对人性的尊重,不是只空口说说、喊喊,而是在求真,在务实。譬如:对全国所有看守所,要“逐一检查里面在押人员的体表情况,验证是否有损伤。想想看,这是多么大的工作量?又是多么高的责任心?从而,又彰显了中央机关在转变干部作风上的率先带头和务实榜样。

  中央这个号令颁布之后,各地纷纷闻声而动:如宁夏,规定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有关负责人要引咎辞职;如云南,强调看守所监空系统不准留死角,规定凡监所存在“牢头狱霸”,直接责任民警一律开除;如河南,规定涉案人员非正常死亡,公安局长须检讨……这一个又一个的“闻声而动”,彰显出的,难道不是中央和地方的“高度一致”么?不是当今中国的和谐缩影么?

  透过以上四个“彰显”,我们分明看到,中国正在向世界进步的新起点迈进,中国正在朝人类文明的高境界前行。
作者:网友:姚泰和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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