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习水公职人员嫖宿幼女案8日开庭。因旁听人数众多现场失控,开庭时间被迫推迟。诸家媒体被告知,只有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的4名记者可以进入庭审现场,但不得携带任何器材设备和纸笔。(4月9日《中国青年报》)
习水性侵幼女案已经演化成公共舆论事件,案件能否得到合法审判,民众情绪能否得到抚慰,首先取决于案件审理能否得到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最大程度的公开。如果法律不允许媒体记者旁听,为何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有这样的特权?如果法律允许媒体记者旁听,为何其他媒体不能进入?这说明媒体旁听并不存在法律障碍,只不过是当地法院选择了媒体而已。
不得不说,在很多事情里,政府部门选择媒体发布消息已经成了常态。但媒体并不应该有“高低贵贱”之分,都有平等获取信息的权利,至于挖掘信息的能力则各有强弱。一方面,被政府部门选择的个别媒体,容易出现报道不全面的问题,呈现不必要的倾向性;另一方面,那些未能接近核心信息源的媒体,只能进行外围采访,出现信息不全在所难免,这必然会导致舆论失范。在习水性侵幼女案中,这两方面的因素,都会导致舆论监督的力度下降。(刘义昆 教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