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钱交易者“心声”:受贿者“被迫”收抑或行贿者“被迫”送?
每一个腐败分子在面临法律的审判时,莫不是表现得痛心疾首。腐败分子在法庭上的“含泪”忏悔,百般辩解,人们已屡见不鲜。在孙斌案中受贿者之一黄维春,在庭审中声称:“事先我完全不知道情况,发现是钱后又退不了,只得在尴尬中收下了那笔钱,是出于无奈,被迫收钱。”
而实际情况果真如黄维春所言“被迫”收钱么?检察机关查明,2003年底,合肥龙岗开发区管委会主任黄维春上任后,表示要终止孙斌公司签订并实施的土方工程协议,不让其继续干完土方工程,孙斌为了和黄维春搞好关系并联络感情,于2003年底的一天请黄维春到合肥市古井大酒店吃饭时,从公司财务上支取10000美元送给了黄维春。黄维春后将美元兑换为人民币,据为己有。
孙斌的辩护律师说:“被告龙岗公司能不能承接机械施工土方工程,理应按法律规定与发包单位协商签订工程承包合同,但黄维春上任后却滥用权利,对外宣称表示不让被告公司继续干土方工程。作为被告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孙斌在听到这消息后,为了公司利益当然要采取相应措施,搞清为什么开发区管委会主任不让其继续干土方工程。在这一背景下,2003年底,孙斌才请黄维春吃饭并送其1万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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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出萝卜带出泥”。房地产开发商似乎与官员腐败结下了“不解之缘”。由孙斌引发的地产腐败窝案跨长江两岸三个地市,涉案地区之广,涉案人数之多,当属罕见。地产腐败早不鲜见,前车之鉴犹在,国法党纪当头而悬,但是,为什么仍有一些政府官员在房地产商的“糖衣炮弹”下依然如此脆弱、不堪一击呢?在肥东土地窝案的判决及起诉文书中,不论是行贿者,还是受贿者,都常常提到“感谢费、促进感情”。在“礼尚往来”幌子的掩盖下,春节拜年、恭贺子女上学、红白喜事,这些都成为了钱权交易的常见形式,行贿者心知肚明,受贿者心照不宣。
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李清贤说,人的潜意识有一个利益风险评估机制,腐败官员在进行权钱交易时,相对于道德、情感而言,实实在在的金钱刺激更强烈和直接,而未来是否会被法律查处尚处于一种不确定状态,这导致其抱有侥幸心理。案发后,不确定风险变成现实,众叛亲离,受人唾弃,受贿者才感到得不偿失,但悔之晚矣。因此,在位时贪婪收钱,受审时泪流满面,成了一些腐败分子的生动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