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公司提价的理由没有说服力!”广东商学院法学专业毕业生刘始盛则尖锐地指出:“他们只过分强调成本对利润的影响,而不谈到内部管理对利润的影响。调价无疑会加重消费者负担,但这种带有一定垄断性质的行业可以要求消费者承担成本上涨的压力,但加在消费者身上的负担又该买单呢?”
消化成本不能一涨了之
我国公路客运行业具有部分垄断与自由竞争的双重属性,进入该行业设有门槛需政府审批,但市场主体又具备一定的竞争性。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副院长易行健等专家指出,消化上涨成本不能一涨了之,因为通过提高票价改善公路客运企业经营状况只是治标,要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必须改革现行的公路客运运行机制。
首先,政府该为公益性行业买单。
广东省政协委员、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李定安教授认为,公路客运兼具公益性与盈利性,但应以公益性为首位。政府应支付企业承担的公益性成本,通过加大财政投入,减少行政性管理性收费、实行车辆通行费优惠等降低营运成本。与此同时,政府相关部门还可通过合理控制市场准入、优化班次线路、打击非法营运等措施提高营运车辆实载率。
更为重要的是,企业应挖潜增效找效益。
“我国公路客运的市场主体是经过政府批准才得以进入这个行业的,有一定的垄断性,其市场竞争是受到一定保护的。客运企业不能只得到垄断经营权不承担经营风险,更不能一有风险就去找政府涨价。”徐印州指出,在调整价格的同时,客运企业应增强承担经营风险和内化新增成本的能力,通过改善经营管理向管理要效益,降低内耗来消化,而不应当将增加成本完全转嫁给消费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