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社会学系刘志军老师说:“‘破烂王’属于非正式职业,因此对他们的规范比较难。若对他们进行工商登记,势必增加了‘破烂王’的负担,还会增加政府的运作成本。国外也没有对‘破烂王’采用领执照等方式进行管理。”
而宁波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一位工作人员说:“管理条例是针对所有从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的人群,不论年龄,性别,户籍等,就业的、未就业的都可以来申请工商登记。”她同时表示,现在这个条例仍处于征求意见的阶段,要等到正式实行才能完全确定具体的办理方法。
管理“破烂王”还应推循环产业
为了加强对“破烂王”的管理,很多地方都尝试了不少新办法。有为了市容市貌而发统一服装、统一行头标识的,也有发放许可证的、缴纳“经营权使用费”的,还有组织考试进行资格认定的,可谓五花八门。但是,每次“变革”似乎都伴随着异常强烈的公众质疑之声,认为一些地方对“破烂王”的管理是滥用权力、小题大做。
那么,如何让废品回收、加工、销售更规范化?有人认为,对“破烂王”的管理必须变低层次的“管人”为体现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节约型社会要求的“管产业”,把它作为一个经济产业来规范、保护和鼓励。但就目前来讲,各地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的重点还仅仅停留在规范和管理从业人员,以维护当地社会管理秩序上,并没有把再生资源回收上升到重要产业的层次上进行规划、管理,而专门的产业扶植和鼓励政策更是少见。
作为探索,宁波慈溪近期出台了《慈溪市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建设规划》。慈溪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说:“慈溪将规划建设两个集散型可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慈溪市可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慈溪再生塑料产业基地。计划5年内打造一条集回收、加工、交易为一体的可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据悉,今年慈溪将启动建设占地面积约250亩的再生塑料产业基地项目建设,慈溪市可再生资源加工交易中心的选址、论证工作也将开始。
据了解,一些国家采取了物质奖励的方式刺激废物再利用,并取得一定成效。2005年底,北美团体固废协会成立了全国废物再利用协调委员会,向政府和社会各界人士积极筹集环保资金,扶持和奖励企业及个人进行废物回收再利用,对使用废物再利用的单位和个人也实行物质奖励。这一方面增加了废物再利用的项目开发,另一方面,废物回收再生产品的低价格也刺激了消费,从而逐步达到健康的产销一体化循环。
刘志军认为,“破烂王”们在街头捡塑料瓶、废旧金属,不仅是一种清扫工作,也是一个废物利用的过程。地方政府应把再生资源回收纳入当地的宏观经济规划,制定切实可靠的经济政策,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来保护、扶持和鼓励。废旧物品回收处理不仅仅是回收网点的简单分类整理,更是循环经济的重要环节,也是节约型社会的重要内容。特别是在当前世界性能源紧张的情况下,其在我国经济可持续发展中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