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叶颖说,从这些退费纠纷看,民办学校与学生家长之间很大程度上存在着家长和学校信息不对称问题。她说,许多民办学校首先以广告吸引人,将学校吹得天花乱坠,然后就是一次性收费的优惠,很多家长对实际情况知之甚少,在缴费时并没有认真和校方协商便匆匆签订了协议。“就像前面的徐先生所说,60000元是缴纳小潘在学校就读期间的所有费用,票据上竟然体现成‘捐资助学费’,在缴费时,他也曾向招生老师提出疑义:所有费用怎么写成‘捐资助学费’?对方称学杂费没有这种一次性缴纳方法。当时,招生老师还解释说,学校从来就没有写过收费项目为‘学杂费’的发票。所以退费时校方称向学生收取6万元属赞助校方办学,所以不能退。”
为此,叶颖提醒,民办学校良莠不齐,学生家长要擦亮眼睛,不要轻易被其广告所迷惑,也不要贪图所谓的“优惠”与民办学校签订交纳赞助费、教育储备金等协议一次性缴费。
福州大学社会学系副教授甘满堂建议,教育部门在严格按规定加强对民办学校收费、退费的监管的同时,应试行对民办学校硬件设施、师资力量、教学管理、信用等综合情况实行评估评级,并向社会公布,以供家长和学生参考,将等级差的民办学校逐步淘汰出市场,保障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