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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行为保证金:城市"群租"者的困惑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时间:2008-09-02 09:33:05

资料图片(记者 卢汉欣 实习生 骆凌巍)

    针对这个现象,浙江国圣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程学林律师认为,对“群租”现象的规范,在法律和政策上目前都还是一个空白点,物业公司通过了业主委员会同意而自主制定条例不失为一个好办法,但是简单的收取高昂费用来逼退“群租”人员,其终止的结果是必然的。

    程律师说:“保证金制度出台的初衷是好的,合理的管理群租现象在现代化城市里非常必要。然而制度为何会终止,这让我想起2006年上海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此规定出台后亦惹来众多争议,结果也是不了了之。”

    面对这两个“无言的结局”,程律师认为,这和制度没有更好的与人性化管理结合脱不了干系,“群租”的人群中多数是为了发展而控制生活成本才不得已为之,“制度可以从人性化角度化解矛盾,但不能因噎废食,简单的禁止‘群租’或者为达此目的而附加条件是不可行的。另一方面,从政府的角度来说,加大廉租房建设等救济渠道也是解决‘群租’困扰不可或缺的条件。”

 缓解“群租”困扰,政府与社会还能做些什么?

    目前,针对“群租”在法律和政策上的“盲点”。杭州市也尚未出台任何行之有效的管理条例。通常只是接到业主投诉,物业尽可能与承租户沟通协调,或对进出小区的人员加强管理。

    杭州拱墅区民政局副局长莫善福说,“群租”房客主要包括毕业生、外来务工者和其他低收入人群,目前“群租”仍属于灰色地带,没有针对性的对口职能部门也是对“群租”现象管理的弊端之一。

    “在‘群租’户比较集中的小区里,小偷小摸的事情实有发生,”莫善福说,“对此,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担心,‘群租’太多可能会导致小区的犯罪率升高,甚至引发大案、要案。”

    对此,杭州市房产管理局近日对“群租”问题作了调查研究,调查报告指出,目前杭州全市(包括县、市)共有暂住人口275万,通过租赁解决住房问题的有156万。在居住方式上,68.5%的外来务工人员自己解决住房问题,这些人中又有96.1%通过自行租赁解决。通过合租、“群租”是目前解决外来务工人员住房问题的主要方式。

    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建议,要进一步完善房屋租赁管理的法律法规,在《物权法》的基础上重点加强房屋租赁相关管理规定的修订和完善;此外,还要加大对房屋租赁管理工作投入,强化房屋租赁的自律管理。针对出租房屋业主只收取收益不承担责任甚至影响周边居民相邻权的问题,要通过业主公约、业主临时公约对业主出租房屋的行为进行规范。

    莫善福说,为外来务工者和毕业学生提供宿舍也是解决“群租”隐患的办法之一。“各区政府通过改造老房子、老厂区已经修建了一批外来务工者宿舍,”他说,“这些宿舍的租金相对低廉,可以满足低收入者的需要。目前拱墅区计划在康桥一带修建新的宿舍。”

    从物业的角度,曾军介绍,清雅苑小区物业目前正在筹建出租户办公室,这在杭州亦属独创,此办公室将对出租户进行整体的管理,要求房屋所有人如果要将房屋出租,必须提供承租人资料,便于小区管理。

    办公室将要求业主每套房子里承租人不超过8人,如果再出现一套房子里超过8人租住,出租户办公室将进行人性化管理,如义务帮助业主寻找同等租金情况下承租人在8人以内的租约。此外,物业将对在出租户办公室登记的外来人员将发放统一的小区出入证,这样做对小区治安管理方面会有很大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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