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纷纷出台打击高考移民的政策,无疑将得到当地考生及家长的拥护;但对于那些因政策而受影响的考生来说,却是另一种境遇。上海交通大学教授熊丙奇表示:对于涉嫌高考移民的考生要区别对待。
一般来说,"高考移民"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利用地域之间录取分数线的差别而主观性"高考移民";一类是由于父母因人才引进至外地,考生随之迁徙导致的"高考移民"。
"由于教育、人事部门有关制度存在频繁变化及相互协调不利等问题,我们应该要对后一种'高考移民'提供必要的保护。"熊丙奇说,由于户籍和学籍分别由人事部门和教育部门分管,这两大部门之间需要在政策实施上进行充分协调,以免造成因父母享受人才引进政策而迁徙的这部分高考移民被剥夺受教育权利,他们应和一般意义上的高考移民区别对待。
"高考移民"何时休?
一般来说,高考移民的查处,总伴随着考生当年的高考资格被取消。在如此重大的人生关口,考生所承受的压力很大。
熊丙奇说:在我国教育资源发展不均衡的当下,既要维护本地考生的利益,又要保障公民的平等受教育权,确实是十分困难的事。对此,我国教育行政部门或相关机构,应进行充分调研、广泛论证,给由于人才流动、公民迁徙等引发的户籍、学籍不一致的学生求学、升学问题指明方向。
熊丙奇说,从小范围看,打击高考移民,看似保障了同一省区的考生公平竞争;但从全国范围看,正是各地教育不均衡发展,才催生了高考移民现象。要从根本上解决高考移民问题,须尽力促进高等教育资源均衡配置,而不是一味地不惜遏止人才正常流动、居民自由迁徙而采取"画地为牢"的限制政策。
"解决'高考移民'这一问题的根本途径,在于淡化户籍制度,强化学籍制度,即以学籍为主导,辅以户籍、居住证,以管理学生的求学与升学问题。与此同时,要着力改革教育资源配置体系,尽力促进我国各地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做到在全国任何地方求学、升学,都有大致相同的机会,只有这样,'移民'考生才有可能停歇迁徙的脚步。"熊丙奇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