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处在缓刑期内的李某,在得知自己的一位“恩人”因为纠纷被别人打了之后,竟然在派出所内当着值班警察的面,一拳把对方的鼻子打成了骨折,随后,李某被警察当场抓获。
1月12日下午,李某站在了法院的被告席上,检方指控他的罪名是涉嫌故意伤害。
惊!派出所内把人鼻子打骨折
随着法官宣布开庭,个子高高的李某被法警带上了被告席。
就在书记员宣读法庭纪律时,他还偷偷地向左后方看了一眼家人,然后赶紧把头转向了审判席。
李某,1981年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无固定职业。2008年9月10日,因犯故意伤害罪,李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2010年9月8日凌晨,李某接到朋友曹某的电话,得知其好朋友许某与他人发生纠纷,双方正在派出所内接受处理。
李某闻讯当即赶往派出所。在派出所内,李某发现许某被别人打得鼻青脸肿。他便怒火中烧,不问青红皂白,冲着另一方中的杨某某脸部就是一拳。
这一拳不偏不倚地砸在了杨某某的鼻梁上,把杨某某的鼻子打骨折了,随后,李某被民警当场抓获。
后经鉴定,杨某某的损伤程度构成轻伤。
悔!法庭上哭诉:“自由多可贵”
面对检方指控的犯罪事实,李某表示认罪。
随后,法官让李某坐着接受审理。此时,他又偷偷地扭头向左后方望了一眼不远处的家人。
在李某回答人民陪审员的问话中,记者了解到,李某并不认识被害人杨某某,但是为什么他要打杨某某呢?
李某说:“许某不仅是我的好朋友,还曾经有恩于我。当时走进派出所,看到许某被对方打得很惨,脸都变形了,一时间接受不了,控制不住就打了杨某某。”
法庭辩论中,李某的辩护律师则称,鉴于李某与杨某某达成了赔偿5万元的协议,并取得了对方的谅解,希望对其从轻处罚。
“给被害人造成伤害,不是我的本意。但已经造成了伤害,我向他(杨某某)说声对不起。在看守所的这几个月,和家人见不着面我感到很痛苦,现在我才体会到自由是多么可贵。我错了,希望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最后陈述时,李某边哭边说。
此案当庭未作宣判。
王鹏 实习生 杜何阳
本报记者 张玉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