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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取款遭拍砖续:事主再发视频坚称被抢(图)

来源:  金羊网  时间:2009-03-05 10:15:06

3.事主冒充警察?

前天,记者三次拨打了发帖人提供的两个三元里派出所的电话号码,但只有一个是派出所的,另外一个号码,接电话男子却说得含糊不清。前天11时30分左右,记者第一次拨打帖子上333开头的号码,对方称自己是三元里派出所的警员,姓付,他表示提供行凶男子的住址,他们抓到人后,才会发给赏金。但当记者询问赏金数额时,他匆匆挂了电话。

前天下午3时50分许,记者第二次拨打该号码,这时该男子又说自己是事主的朋友,赏金有几千元。前天下午6时许,记者第三次拨打,该男子又称是派出所民警,我们拨打的电话属于派出所的外线。昨天下午,记者向三元里派出所的罗副所长求证此号码是否属于该派出所,罗副所长表示,该号码是私人的小灵通。昨天,记者从三元里派出所了解到,被砸伤的男子姓付,但具体姓名以及家庭住址,警方表示不便透露。

4.视频插进照片?

有网友说,“视频在抖,而且焦距也在变化中,这是不可能的。摄像头是固定的,并且焦距也是固定的,不可能随着人的走动变化。”前天,记者在银行采访时,该行保安部一名队长也说,他看了网上的视频后觉得视频是翻拍的,因为视频不但有晃动,而且还经过了技术处理。“视频不是连贯的,最后出现的那个戴眼镜的行凶男子后面的背景和之前的也不一样,而且那是一张照片,应该是剪辑过的。”

三元里派出所的罗副所长说,事发后除了警方和银行方面看过监控录像外,就只有事主本人看过。而且从网上出现的视频来看,视频的确是经过翻拍的,“画面上还出现电脑的界面”。至于视频如何会流到网上,罗副所长说,不排除是事主用手机翻拍后再传到网上。

律师说法

网上发布视频做法不可取

广东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伍律师告诉记者,如果视频中的行凶男子与取钱男子认识,并且是因两者私人恩怨报复而行凶,那么他的行为定为故意伤害罪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行凶男子不认识取钱男子,袭击并以抢劫该男子钱财为目的,只不过是在有人进来怕被发现导致抢劫中止,那么根据具体案情无论钱财是否被拿走,定为抢劫罪的几率比较大。

伍律师还说,如果网上的视频是取钱男子放上去的,他的做法并不触犯法律,但是这样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因为搜集证据和缉拿犯罪嫌疑人是公安机关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伍律师并不提倡受害人用这种方式寻找视频中的犯罪嫌疑人。 (陈海生)

(金羊网-新快报)

作者: 钟起龙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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