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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黑诊所扎堆 平均每个月“医”死一人(图)

来源:大洋网—广州日报  时间:2008-12-12 10:09:56

 

不过阿超也说自己只能也只敢治些小病,碰到发烧不退等症状,有可能是急病的,他还是会让病人去正规医院。

 

阿超现在是“金盘洗手”了,变成了正牌的医生。说起过去开“黑药店”的生涯,阿超说那时候也没挣到什么钱,平时还担惊受怕,“幸好我胆子也不大,没有惹出什么大祸来”。

 

阿超告诉记者,现在深圳的非法行医一般都是小药店和黑诊所两种形式存在:几年前,深圳的黑诊所曾被严厉打击,现在黑诊所绝大部分都隐藏在关外的工业区;有点钱的人则改行开小药店,但这两年因为小药店泛滥,绝大部分药店老板都只能靠非法看病、打针的“副业”维持生存。但药店不是医院和门诊,不具备行医资格,因此风险也是非常大的,这是他“金盆洗手”的主要原因。

 

建议:

 

宝安区检察院批捕科的黄科长分析说,主要是这些医生技术不过关和诊所设备差。“往往这些所谓的医生把握不好用药分量,把人医死了。有黑诊所是设备不健全,出现问题无法及时救治拖延了治疗时间,让病人死亡。”

 

为什么非法接生案最多?

 

黄科长说,29宗案件里面有13宗非法接生案,这些非法接生的黑诊所设备不健全,遇到产后大出血等情况无法救治,导致母婴死亡。“有案例是一个孕妇大出血了,如果及时送医院还能救活,但假医生为了多挣点钱给孕妇多用点药,坚决阻碍送院,结果硬把孕妇拖到失血过多而死。”另非法行医直接致人死亡最高判罚可达有期徒刑10年,但一般非法行医罪多判罚3年以下有期徒刑。主要原因在于很多案件,在病人死亡的原因中,非法行医只是其中一个诱因,比如延迟了救治机会等。

会采取什么措施遏制非法行医?

 

据了解,宝安检察院对近年来非法行医案做了统计分析后,分别向城管部门和药品监督部门发出了检察建议书,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大查处力度,防止非法行医死灰复燃。

 

检察院指出,药店非法行医案占同类案件的35.4%,反映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就擅自雇请医师坐堂诊治的情况较为严重,在药店内非法行医形式较为隐蔽,且多与正规的药店经营相连,相对无证照的“黑诊所”更容易蒙蔽群众。

 

检察机关建议有关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旦核查药店确有非法行医行为,要进行相关处罚并记录在案。还建议有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若发现有关人员涉嫌构成犯罪,例如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或已被行政处罚两次后第三次非法行医等等,应该将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黑诊所案例

 

用药超量重伤男婴

 

2003年10月,犯罪嫌疑人胡文龙(具有《医师资格证书》)在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办门诊,从事医疗服务。2004年7月28日至30日期间,沈宏因将出生两个多月的儿子沈玉强带至嫌疑人胡文龙的诊所内治疗。

 

治疗过程中,因胡文龙超量使用氨茶碱,致沈玉强氨茶碱中毒,病情恶化,进入病危状态(经鉴定损伤程度属重伤),后经深圳市儿童医院抢救痊愈。嫌疑人胡文龙因害怕承担法律责任遂潜逃离开,同年8月8日,公安民警在福建省永定县将嫌疑人胡文龙抓获,但嫌疑人胡文龙利用上洗手间的机会逃脱。2008年7月1日,嫌疑人胡文龙再次被抓获归案。

上门接生医死孕妇

 

2008年2月12日凌晨1时许,被害人龚治芬因快临产,其丈夫周德建便到马安山同济大药房,请来自称会接生的医生宋贵芳、何其军夫妇。宋、何二人到达被害人家里后,简单地对被害人检查即先后二次对被害人注射两次催生针。至凌晨5时许,当被害人龚治芬被送到正规医院时,因延误时间,导致羊水栓塞,经抢救无效死亡。公安接到报案后即将犯罪嫌疑人宋贵芳、何其军抓获。经查,两人均无助产资格。

 

一年内夺取母婴3条命

 

2007年7月26日10时左右,犯罪嫌疑人蒋兴利在宝安区宝城32区三片八号神恒康保健品店内非法行医,为被害人张永会接生后,因延误救治时机导致出生的男婴死亡。经鉴定,出生的男婴因肺羊水吸入、肺不张导致呼吸功能障碍死亡。

 

2008年7月24日,犯罪嫌疑人蒋兴利在同一家店内,非法行医,为被害人云东会接生,云东会在产下一名男婴后出血不止。蒋兴利在明知无条件救治云东会的情况下,只为云东会输液,1个多小时后才将云东会送宝安区妇幼保健院,后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经鉴定,云东会是在分娩过程中因子宫破裂致失血性休克而死亡。

加大查处力度 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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