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万象>社会追踪>

丽江砍人导游上诉被驳回:终审维持原判15年刑期

来源:云南日报网-春城晚报 时间:2008-04-24 11:39:35
  22日,丽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披露,被该院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5年的吉林导游徐敏超,因不服一审判决,向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高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并听取辩护意见后,近日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徐敏超的辩护律师认为,徐敏超的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身体健康,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他虽然伤及多名无辜的受害人,但使用的只是一把刀,社会危害性有限,不足以与放火、决水、爆炸等行为相提并论,因此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省高院认为,徐敏超持刀在人员聚集的旅游景点危害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安全,造成了20名游客和行人受伤,危害了公共安全,与伤害特定的侵害对象有明显区别,故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因此,省高院认为,原判依法对徐敏超的量刑并无不当。原判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相关条款,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为终审裁定。(记者 王法)

作者:王法  责任编辑: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推荐新闻图片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