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男子网曝受贿医生名单 上榜者称要维权(图)
来源:青岛早报
时间:2008-04-18 10:04:21
,网站的做法明显不妥。”(记者 陈 勇)
律师说法
网站行为已构成侵权
“网站已经构成侵权。”山东锦昱律师事务所的蔡世平主任认为,依据法律规定,公民的名誉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个人无权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发布者未经本人同意,公布了他人的工作单位、身份以及所谓的“受贿情况”,实际上侵害他人的名誉权,使得他人的社会形象遭到贬低和损毁,因此发布者应当承担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及精神损失赔偿等民事责任。如果其发布的信息是虚假的,并且造成了他人的名誉严重损害,发布者将会涉嫌触犯刑法,当事人可以诽谤罪要求追究发布者的刑事责任。
蔡世平主任指出,个人如果有他人受贿的线索或者证据,可以向受贿者所在单位、相关组织及国家司法机关举报,而不应通过相关的网站擅自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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