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这段耻辱的经历让我再也无法快乐,一提到那个男人我就恨不得剥了他的皮,那人很会伪装自己,说出来的话都像真的,其实全是假的。”说这段话的是今年27岁的贵州女子徐丽(化名)。1月31日中午,在南昌市公安局东湖分局董家窑派出所的接警大厅内,当徐丽向记者述说起这几天在她身上发生的种种不幸,泪如雨下。徐丽称,本想牺牲自己的身体为父亲换来治病的医药费,不料竟遇上了花心大色狼,弄得现在人财两空。(消息来源《江南都市报》)
都快过年了,解读这样的新闻叫人心里很不是滋味,你说,在明知对方是色狼的情况下,还要主动舍身遭骗色的耻辱好受吗?难怪这位被骗的女子说出了“这段耻辱的经历让我再也无法快乐,一提到那个男人我就恨不得剥了他的皮,那人很会伪装自己,说出来的话都像真的,其实全是假的。”这就是笔者今天在网上看到《女子为父筹钱治病舍身遭骗色》的报道。看后,真是哑然失语!待缓过神来,又不知该说谁!是该说这骗子智商高有本事,还是该说这女子犯傻没脑子?是该说这骗子真没人性,还是该说这女孩真缺心眼?
为弄清这些问题,笔者觉得有必要先看看,这究竟是一个怎样的“舍身”被骗色案?据报道,27岁的徐丽(化名)由于父亲生病,苦于手头没钱,在得知5年前曾经在南昌打工认识的邹某愿意出钱为父亲治病时,喜出望外,一面感激邹某,一面将自己的银行卡号发给邹某,让他网上汇款。邹某表示汇钱这个事不急,现在离过年还早,邹某想邀请徐丽来南昌玩几天,届时顺便将钱交到徐丽的手中。通过数日的电话交往,徐丽心中也逐渐明白了邹某所谓的“玩”是什么意思。经过几天的思想斗争,她最终还是答应了邹某的要求。
看到这里,我想,大家应该知道,女子为父筹钱治病而“舍身”遭骗色到底该怪谁了。只是笔者搞不明白的是,该女子心中明明知道“邹某所谓的‘玩’是什么意思”。为何还是不顾一切地从温州乘坐火车赶赴南昌?更让人费解的是,1月26日凌晨到达南昌后,邹某将徐丽接进了一家宾馆,一同住进这家宾馆。在之后的几天时间里,徐丽就再也未离开过宾馆,她只有一个任务,就是“陪”好这个男人。28号邹某说有事离开宾馆,直到31号宾馆房费到期,催促徐丽续费。徐丽才恍然大悟,自己是被邹某给骗了……
实话说,本不想解读这篇新闻,只是觉得新闻的标题称女子是“舍身遭骗色”值得一议!通篇报道看下来,笔者觉得女子所谓“遭骗色”,很大一部分原因在她自己,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游戏。该女子的“被骗”,是因为她觉得这个男人是所谓的“成功人士”,可以兑现之前的承诺“借钱给她给父亲看病”,所以即便知道他身上还有种种有待证实的疑点,仍然自欺欺人地说服自己继续相信他。这难道也怪男子的不对?要知道,天上不会掉馅饼,“无私则无畏”,你要是不“心术不正”为钱,会有这被骗的事情发生吗?
当然,针对该女子的遭骗色,并不是笔者没有同情之心,我们对搞男子的行为,除了在道德的框架里给予谴责,还真不好过多滴指责他,充其量只能是说他没有同情心,缺少人性光辉的一面。他许愿给女子父亲出医药费治病只是为了骗取她“身体”而已。难怪根据徐丽反映的情况,当地的警方称:“由于她已经成年,具有自我判断能力,而与男子邹某发生性关系,也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发生,所以目前此事暂时还无法立案,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调查。”希望这真实发生的故事,对年轻的女孩是个警示!
很显然,这位女子的上当受骗,再度让我们看到了提高国民素质的重要性!这里说的“素质”当然包括我们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个人社会经验、人格尊严、社会伦理等等。我想,假如这位女子在这些方面都有些了解,特别是“人格尊严”方面,也就不至于“主动舍身”了,更不会被骗子迷惑而骗色。问题是,如今当你打开网络和媒体,类似的报道是应接不暇,这频发的悲剧背后是不是也在侧面说明了一个问题,社会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带给人们思想觉悟的同步提高。这背后究竟该怪谁?好像就不用明说了!(文/胡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