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花大力气进行民意调查,按道理说应该是为了获得民众对政府工作的真实评价,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最终目的是促进城市文明程度的提高。反观昆明的这份调查问卷,在涉及市民素质、社会风尚、城市形象等方面,事先圈选了“满意”、“方便”、“积极支持”等“正确答案”,可以说在调查启动之前,就锁定了“100%满意率”的调查结果。在民意调查中预设答案,畏惧民意的真实表达,实际上显示出某些地方政府对自己工作的不自信。
这种用“民意”为“官意”护航的行为绝非昆明首创。就在不久前,北京朝阳区豆各庄乡在参加文明城区评比中,也发放过类似填好答案的调查问卷。不知何时起,某些地方所谓的“文明评比”已经悄然变质,异化为用形式主义糊弄调查组的弄虚作假比赛,所谓“满意的答卷”不过是件皇帝的新装,只能自娱自乐罢了。
为什么“民调”这本好经总是被有些地方念歪了呢?就拿昆明的这次民调来说吧,评测对象是政府,但问卷的出题者、答案的发布者是政府,上门对民众“循循善诱”的工作人员也是政府雇佣的,在高度组织化的公权力面前,个人权利显得孱弱而无力。普通民众不仅无法表达真实的意见,反而得捏着鼻子哄眼睛,配合着“走过场”,公权傲慢的嘴脸折射出民意表达的困境。由于缺少制衡条件,普通民众在与政府的博弈中无力扭转被动局面,只能在内心舔舐深深的无力感和挫败感。
文明是一种境界,本应内化于和谐的城市生活,而不是检查组到来时“临时抱佛脚”就能获得。对于地方政府而言,创建文明城市本是为了利民惠民,为了这个称号而裹挟民意、透支公信力无疑是舍本逐末之举,只会令其付出高昂的社会成本。如果民心彻底流失了,就算捧着“文明城市”的金子招牌又有什么意义呢?只有在制度上保障民众知情、监督的权利,为民众创造更多批评、问责的机会,对漠视民意的部门和个人予以惩处,民意表达的渠道才会通畅,民意调查才不会沦为欺上瞒下、自欺欺人的遮羞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