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后
面对音集协和天合公司的回答,卡拉ok版权的权益人们似乎只能无奈地因接受这种高额的管理费。此时,撇开对50%的服务费去向以及费用划分标准的探究,我们则要呼吁相关监管单位加强监管力度,最终目的,是能够让卡拉ok版权的权益人的权益真正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音著协”何时你才能透明?
让我们继续把目光聚焦国内音乐创作版权市场。令多数唱片公司和歌手们无奈并质疑的是,音集协分配给他们的版权费份额过低。其实,对歌曲版权同样应该享有权利的词曲作者们也面临着同样的处境。但与唱片公司和歌手不同,词曲作者的权益则是由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进行维护的。下面就来了解一下词曲作者们的困惑。
由于未经授权就把歌曲《烛光里的妈妈》作为卖场背景音乐来播放,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遭到音著协以侵权为由的起诉。音著协最终胜诉,并获赔1700元人民币。然而,事隔半年,这首歌曲的作者谷建芬却还是一分未得。
无独有偶,记者在走访唱片公司的过程中了解到,钱柜KTV向音集协缴纳了一千多万KTV版权使用费。其中40%的钱划分给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便维护词曲作者的权益。同样,这笔钱至今也没有流入这些音乐著作人手中。
音乐著作人为何长时间拿不到版权费用,面对疑问音著协给出这样的回答。
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音著协,与音集协比起来,算得上是组织构成上较为成熟的机构。然而,音著协对于版权费的返还方案,多数会员们似乎并不十分了解。
事实上,在采访中,多数不愿透露姓名的音著协会员均表示,并不确定音著协的分配方案是否合理。
音著协通常是按照80%的比例将版权费返还给音乐著作人。这与国际上通行的85%-90%的比例相差无几。但是,音著协会员所能获得的收益与国外音乐著作人比起来却相差甚远。
要让音乐著作人获取更多应有的权益,给国内音乐注入更多活力,除了不断提高民众的版权意识之外,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当前国内相关标准尚需明确,收多少、怎么收仍需清晰界定,音乐著作人维权难免会面临不少尴尬。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呼吁音著协加强行业自律;政府出台细化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才是理清音乐市场混乱、实现音乐事业跨越发展的治本之策。(中央台记者谭臻、赵珊珊、韩文旸、王大伟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