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经授权就把歌曲《烛光里的妈妈》作为卖场背景音乐来播放,北京美廉美连锁商业有限公司遭到音著协以侵权为由的起诉。音著协最终胜诉,并获赔1700元人民币。然而,事隔半年,这首歌曲的作者谷建芬却还是一分未得。
无独有偶,记者在走访唱片公司的过程中了解到,钱柜KTV向音集协缴纳了一千多万KTV版权使用费。其中40%的钱划分给了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便维护词曲作者的权益。同样,这笔钱至今也没有流入这些音乐著作人手中。
音乐著作人为何长时间拿不到版权费用,面对疑问音著协给出这样的回答。
成立于1992年的中国音著协,与音集协比起来,算得上是组织构成上较为成熟的机构。然而,音著协对于版权费的返还方案,多数会员们似乎并不十分了解。
事实上,在采访中,多数不愿透露姓名的音著协会员均表示,并不确定音著协的分配方案是否合理。
音著协通常是按照80%的比例将版权费返还给音乐著作人。这与国际上通行的85%-90%的比例相差无几。但是,音著协会员所能获得的收益与国外音乐著作人比起来却相差甚远。
要让音乐著作人获取更多应有的权益,给国内音乐注入更多活力,除了不断提高民众的版权意识之外,最根本的还是要从强化制度建设入手。当前国内相关标准尚需明确,收多少、怎么收仍需清晰界定,音乐著作人维权难免会面临不少尴尬。
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呼吁音著协加强行业自律;政府出台细化的、可操作的法律法规,才是理清音乐市场混乱、实现音乐事业跨越发展的治本之策。中央台记者谭臻、赵珊珊、韩文旸、王大伟北京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