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网首页-资讯中心-商业-内幕-商评-财经-股市-精英-科技-互联网-创业-汽车-企业-房产-娱乐-社会-图片-财经圈

主页>社会资讯>社会万象>国内>

吉林市黑老大一审被判死刑 百姓抬匾放炮庆祝

来源:东亚网 时间:2009-01-22 12:15:06

吉林摧毁一特大涉黑团伙 警方称将深挖其保护伞  

资料图:李海峰落网

吉林摧毁一特大涉黑团伙 警方称将深挖其保护伞

资料图:警方公开批捕李海峰涉黑犯罪团伙

 

早前报道  

东亚吉林讯 (刘闯义 李杨 记者 迟飞 文/摄)轰动一时的永吉县岔路河镇黑恶势力首犯李海峰案于1月20日上午进行开庭宣判。

数十名群众抬着牌匾表感激

 

2009年1月20日中午,吉林市检察院大院里传来一阵阵震耳的爆竹声,数十名群众抬着“公正严明”的牌匾,这些群众是永吉县岔路河镇的村民,刚刚旁听完对黑老大李海峰案公开宣判,他们特地到吉林市检察院表示感谢。

 

 

 

 

 

李海峰被处罚金187万元

 

据介绍,经过法院审理,判决认为,被告人李海峰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应对该组织的全部罪行承担责任;在故意杀人犯罪中致两人死亡,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极大;在故意伤害犯罪中致1人死亡、3人轻伤,犯罪后果特别严重;在非法拘禁犯罪中殴打被害人,应从重处罚;在诬告陷害犯罪中犯罪数额巨大;在破坏生产经营犯罪中造成170亩农田数年绝收,情节严重;在聚众斗殴犯罪中作为首要分子组织多人持械斗殴,致一人轻伤;盗伐林木犯罪数量特别巨大;滥伐林木犯罪数量巨大;非法持有枪点击查看QQ秀支、弹药犯罪情节严重,应依法惩处,故被告人李海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打击报复证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犯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犯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犯盗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犯滥伐林木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犯妨害作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犯串通投标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犯诬告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187万元。

 

案件同案犯被告人冯国林以故意杀人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盗伐林木罪、滥伐林木罪等罪名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同案其他29名被告人都作了有罪判决。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

 

作者:  责任编辑:拓荒者
要了解更多,可继续查阅相关资讯:

关于我们 | 保护隐私权 | 网站声明 | 投稿办法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网站导航 | 友情链接 | 不良信息举报:(将#换成@即可)
京ICP备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