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韩国前总结卢武铉因为家庭腐败案而选择了自杀,国内外媒体一片哗然,有一些专家认为,这是韩国反腐制度的胜利,也有网友借此讥讽我国的官员,认为这应该让许多腐败官员脸红——人家贪污那么点钱就自杀,而中国的贪官却常常贪污几十倍于卢武铉却还洋洋得意地活着。然而,在笔者看来,卢武铉的死绝非韩国反腐制度的胜利,而是彻头彻尾的失败:
首先,一个制度是否是好的,不应该看其事后的惩戒力度,而要看其能否起到预防的作用,卢武铉乃是打着“创造新政治生活”的旗号走上总统位置的,但平民出身的卢武铉却依旧无法抵制官场的腐化,最终卷入了腐败的漩涡。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制度不好,好人也会变化。这恰恰卢武铉的真实写照。韩国长期积累的官商勾结的恶习,让腐败变成了家常便饭,卢武铉只是其中的受害者而已,根本就是落后的反腐制度的牺牲品!又如何能因为其自杀就认为韩国反腐制度胜利了?
其次,一个先进的制度不仅仅要保护遵守制度的好人,也要能够充分保护不遵守制度的坏人的基本权利。卢武铉目前尚处在被调查的阶段,那么,他就理所当然有生存这一基本的人身权利,他的自杀,在很大程度上是社会各界尤其是新闻媒体赋予的强大压力所致。我们不能够因为他犯了法就认识他自杀是应该的。卢武铉该不该死,应该交给法律来决定,这是最基本的法制原则。让卢武铉在接受法制制裁之前承受如此巨大的压力,并且没有对其进行必要的保护,应该看作是法制原则没有贯彻的表现。同样,对于我国的贪污官员,我们更期待的是他们能够受到法律的严惩,而不是选择自杀。
最后,不能忽视的是,鉴于卢武铉的自杀,韩国政府已经决定撤消对其起诉,并决定对其采用国葬。这样一来,不仅仅是让一起贪污腐败案在不该划句号之前划上了句号,而且还容易产生引导受贿官员通过自杀来寻求一了百了之意,又应该算是反腐制度的一种缺失。
总之,对于卢武铉的自杀,我们应该理性看待其中存在的问题,切不可盲目推崇,更不应该轻易叫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