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国安(江苏 职员)
3 月21日,有媒体报道称,财政部和国税总局正在对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做进一步修改,预计3月底将再次上报国务院。该报道援引国税总局相关人士透露 的信息称,个税起征点将提高为2500元或3000元。个人所得税修改方案通过后,将上报给全国人大常委讨论。最快或将在4月提交,6月进行二审,下半年 开始实施。(3月22日中国新闻网)
我注意到,新闻报道的个税修改方案是“透露”。什么意思?这是区别于官方的“公开”的一个词。意思有什么不同?公开是官方行为,透露只是个人行 为;公开是全面的,透露只是“露出”一角;公开是正式的,而透露可进可退。但问题也由此产生:政府修改个税的方案,为什么不能公开?
个人所得税调整方案成为今年“两会”最热话题之一。起征点3000元还是5000元?税率如何调整?全国是否仍然一刀切?但国务院常务会议已通过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至今未公开,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官员虽遭代表委员和记者多次追问,也决不透露“秘密”。
但人大代表们并不认同官方的态度,他们呼吁,草案应该在“两会”期间公开,充分讨论,广泛听取代表委员们意见。再说,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 确定,其审议的法律草案,“一般都予以公开,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在2005年个税起征点调整时,不但经过了公开讨论,还举行了立法听证会。
从程序的角度看,当然可以在国务院通过修正案后公开,也可以在上报人大常委会后,人大常委会在审议时公开。现在“两会”已经开过了,3月底国务院再次通过之后,4月提交人大审议之前,会不会把草案公开?不能老是“透露”,让全国人民猜谜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