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网友称妻子在通州妇幼保健院欲剖腹产,被医院要求直系家属最低献血400毫升。这位准爸爸称家庭互助献血成为“被献血”,带强迫性。通 州妇幼保健院人员表示,血站血源紧张,只有家庭互助献血,血站才会给医院发血液。通州区中心血站工作人员称,“如果大家都不献血,就没有血可以用了。” (2月26日《新京报》)
“如果大家都不献血,就没有血可以用了。”确实是这个道理,义务献血、家庭互助鲜血都是非常必要的。可是家属不献血,医院就不给患者手术,这个 办法还是不妥。《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的规定是提倡、动员互助鲜血,那么家属不献血就不给患者手术,便是违法。最不人道的是,这种强制家属鲜血的做法实 质上是在“绑架”患者。
当然,医院或血站也是出于无奈,不管我们怎么理解,客观上它们主要考虑的还是更多患者的利益,这一点我们也不能不给予最大的善意理解。
与其纠结于“被义务鲜血”是否合情合理,不如人人都多一些义务意识,不管是患者家属,还是广大公民,不论是站在为社会献爱心、尽义务的角度,还 是为自己和家属负责的出发点考虑,都应该自觉加入到无偿义务献血的队伍中去。每个人也好,自己的亲人也罢,谁都说不好什么时候需要输血,所以谁都不能只想 着索取的权利而不愿或忽视奉献的义务。
然而不管怎么说,强制性的互助鲜血终究不是个办法,不但不可能从根本上解决血荒问题,还可能带来逆反与抵触心理;并且,“一手”献血,“一手”手术这种带有要挟性的交换,说不定会闹出法律纠纷,一旦真的延误了患者手术,医院怕是要有麻烦的。
造成血荒问题的原因是义务献血量渐少,有分析认为,主因是民众对采血机构的信任危机;那么如何提高国家血库采血的公信度,消除人们的疑虑,这方 面的工作必须做好。再有,义务献血用途的非营利性问题,必须向社会讲清楚,必须做到流程的透明,让义务献血者相信自己献出的血液不可能被用于营利。
四川大地震时期,很多城市的血库告满,踊跃献血者甚众,这说明我们这个社会并不缺乏爱心,关键是政府如何动员引导的问题;再有,最大限度地方便 公民义务献血,比如在献血流动车等方面增加投入,别让零散的献血者走太多的路、花费太多的时间,政府应该做好这样的服务。(马涤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