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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明:天价过路费案 坏中自有坏中手

来源:汉网-长江日报 时间:2011-01-18 14:30:47

  “368万过路费案”,一天一个样,越来越好看。河南农民时建锋因持假军牌偷逃高速过路费被判无期徒刑,令公众深感路政暴利之疯狂,对高速公路 管理与收费纷纷表示震惊与谴责。接着就是河南两级法院称量刑适当,法院和高速路公司宣称368万过路费根据法规经过“精确计算”。继而,时建锋13日对记 者称“替弟弟顶罪”,平顶山中院当天就强调“时建锋就是该案主导”,话音刚落,法院在14日凌晨紧急宣布对此案启动再审程序。 

  《新京报》16日报道:昨日,时建锋亲属向记者出示了一份合同显示,两名自称武警某支队官兵的男子与其弟时军锋签署的合作协议规定,车辆挂该支 队牌照需支付给两人120万元,另给下汤收费站两名站长每月5000元。16日下午,河南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认定此案证据不足,对办案人员追责并有自责 表示,平顶山中院建议检察院撤回起诉。

  本来我就不相信那个拉沙子的农民会大胆到挂假军牌高频率地经过关卡,此消息解开了我心中的一个谜团。假如没有这后来的跟踪报道,该案最有价值之 处,是提醒路政“扒手”连偷带骗将物流成本抬高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而现在该案又揭示出这样的事实:老百姓“大失血”的原因,是存在“喝血集团”的缘故。

  重审此案,意味着对时建锋的量刑和原判事实证据出现变化,但是,只要没有新的证据出现,本案也只是添加新的嫌犯,一人的罪责由同犯“分担”而 已,定性变不了,在量刑上不会有大幅度减少。面对这种严峻局面,一时被时建锋掩护下来的弟弟时军锋(16日已自首),也就只好抛出新证据,这才能颠覆原有 的判决。

  “昨日,中原高速平顶山分公司总经理助理金煜伟等出示了一份当时自称李金良的男子提供的证明”。这份盖有武警某支队印章的证明内容为:各高速交 警大队、收费站、超限站、路政稽查:应我支队搞营区建设,为节约成本土建工程由我支队承建,我支队派遣两辆斯太尔到平顶山鲁山运输沙土,敬请协助。

  高速公司根据这个证明办理了免费通行的手续,于是“放行假牌车 收费员未违规”。这说明,并不是时家兄弟擅自挂军牌,这里的假军牌其实就是有效的“真军牌”,手续、格式、内容都合规。因此,认定时家兄弟对“假军牌”负 责,是没有证据的,甚至或能说明他们是“被诈骗对象”。到了现在,高速才提交早就掌握的重要证据,这,暴露了原定的“蓄意保护”和“坚决打击”的双重目 标。

  而平顶山中院对此案的刑事判决书中提到,下汤收费站工作人员李占峰作证称:一名自称李金良的人来到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出具了一份证明。对本案中这样重要的情节,法院却不做追究,就这样轻易放过了已经出现的、可能是本案的重要人物。

  这是一幅怎样的图景呢?最后是由于“心太狠”的地方法院,所加刑法超出了“志愿顶罪人”的承受能力,最终做砸了整个事,让全国公众看到了乱舞的群魔。这种烂透了的东西,藏不住自身的一包坏水,而对烂臭东西,人们的忍耐度总会有个临界点。

  作者系知名网友

作者:黎明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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