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题《要平等权利,不要退税》
近日,一则《征集签名,要求地方政府给外来人口退税》的微博,引来了数百名网友的签名。博文发布者“云南农民杨学涛”称,已将建议信及网友签名,寄往全国人大常委会。(1月14日《新京报》)
因为没有享受到权利就要求退税,这样的想法合情但并不合理,更与现代国家社会治理的法治精神相违背。笔者以为,这根本就是天方夜谭,尽管它承载着一种包括我在内的外地人对遭受严重身份歧视的浓烈不满情绪。
且不说天南海北打工者,在人员流动极为频繁的今天,每一个人都有身为外地人的经历,旅游、经商、求学等等,没有多少人只在家乡那一亩三分地上固守终生。 身为外地人的我们多少都会受到一些歧视。建立普惠的无差别国民福利保障体系应当是社会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目标。然而,在城乡户籍的藩篱和地区差异的现实生 活中,城市居民的福利待遇没有惠及乡下和外地人。提出同等税收享受同等权利是对的,但由此就提出“否则就要退税或免税”一说,很难说开对了药方,恐怕这个 连药引子也算不上。
地域歧视不能只简单归咎为地域差别的福利制度,更缘于不尊重法律、不尊重人的某些观念。而我们应乐于并致力于推动各地政府在这些方面发生一些良性的转变,而这样的诉求面前,只有“必须”的要求,没有“否则”的例外。
不能完全平等地对待外地人,这是在承认和固化不同省份地区城乡之间的福利。笔者认为,我们不应当要求退税,而应当以纳税人的身份要求当地政府提供最起码 的社会公共服务,相关权益受到侵害时就要尽可能地追究当地相关部门责任,并由此推动全国无差别的国民福利保障体系建立和社会法治化进程。(吴志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