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交通厅厅长董永安因涉嫌违纪被“双规”。而在其之前,河南省曾连续有曾锦城、张昆桐、石发亮三任交通厅长腐败落马,“道路建起来,领导倒下去”成为河南交通领域的魔咒,人称“政坛百慕大”。(1月6日《都市时报》)
同一岗位,从1997年起至今,竟挖出4名腐败厅长,这样的现象有些让人匪夷所思。对此,恐怕最容易想到的解释,是交通厅作为一个“肥缺”,官员无法抵御利益诱惑。
但仅仅因为无法抵御诱惑吗?那么,为何在某些相较而言属于“清水衙门”的领域,同样也不乏贪官“前腐后继”的现象。所以,董永安们“前腐后继”如过江之鲫,恐还有更真实、更本质的原因。
其实,外界的诱惑再大也只是外因,贪官自己对“腐败局势”的认知才是内因。从大量腐败案例来看,贪官对“腐败局势”的认知普遍存在着三个迷信,正是这种“中国式腐败迷信”,使他们不惜以身试法,深陷腐败深渊。
一是贪官们相信,现行制度和法律的漏洞太多,只要自己做得足够巧妙和隐蔽,只要不是运气差活该倒霉,就有可能成功逃脱法律的制裁。二是自己在官场中“经营”有方,万一不小心出了点儿差错,一定会下有支持者奔走效力,上有庇护者挺身相助,最后准保平安无事。再者便是某些腐败分子也许会认为,反腐并非法治的需要,而是改良权力生态的需要。
应该说,在某些特定的时间或场合,上述三个迷信或许并不缺乏具体事实的佐证,因此才让某些腐败分子坚信不疑。然而,无论是当前反腐败斗争取得的实际成果,还是今后反腐败斗争走向法治化的发展趋势,所谓“中国式腐败迷信”都只能是贪官们的幻想。而这种幻想,正是四任厅长争相陷入“政坛百慕大”的动因所在。
